从另外的角度,补充一些个人看法吧。
个人认为,火警网友可以说是坛子里为数不多的真正heavy reader,特别是考虑到他并非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其阅读范围之广、数量之巨,有时候让我这个教英语的都觉得有点“汗颜”,甚至一度怀疑他是哪家公司的人工智能体。火警的解答很多时候,并非单纯的“搬运”,或者说引经据典吧,所以看他的解答不能只简简单单看他敲出的那些个汉字、单词等。比如他这句“没想到论坛有人研究这么古老的东西,当然这也不算古老,还算是现代,距今快2个世纪了”,你如果是善于学习的话,其实你就可以悟到你问题的答案了:Leigh Hunt是19世纪的散文大家,而现在是21世纪了。所以把19世纪的东东拿给当代初中生看,不改编能行吗?先不说语言这个东东,其遣词造句5年一小变,10年就一大变,200多年?不可想象(所以“McGuffey Readers”出版后也一再修订,先后出了6版就是这个原因)。单说Leigh Hunt是英国人,你就要想到英式和美式的用词本就有不同,不改编怎么行?以原文首句为例,包裹玉米的那些个叶子,英式英语叫cobs,但美式英语用ears。所以,原版和改编版,二者没有可比性的——大家写作目的和目标受众都不一样,怎么能互比?站在初中生学习的角度,当然是改编版强,这点是毫无疑问的。但你站在Leigh Hunt的角度是不是又觉得有点冤屈——我又不是写给初中生看的,何况是美国的初中生!我也没那个为下个世纪、下下个世纪的读者而写的觉悟!这就好像不给任何前提条件,就要你判断《三国演义》和《三国志》哪个更好一样,不可能的。
所以你的第二个问题,没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因为比较起来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何况对文学的解读,一千读者就会有一千哈姆雷特,很难说谁好谁不好。所以火警是聪明人,不加评论,当然,凡哥也不傻,哈哈。喜欢评论的,都叫评论家,而评论家其实是没有门槛,不需要训练的。但是,如果你说这个改编版的中译,你看到好几个版本,想讨论下哪个版本更好,那这种讨论可能对你的学习提升,帮助更大,更有实际意义。
至于你的第一个问题,其实与语法没太大的关系,而与不同时期的作者文风相关。which指代“手”,这个应该没有疑问。那么有无which的区别何在呢?为了更好理解,我先简单地翻译一下,进行对比(注意打双引号的地方):
原:……那只手正勾勒出一道道令人惊叹的线条;而“这只手(which)”如果在它勾勒时不露一丝丝颤抖,无非是有爱作为坚定的依托......
改:……那只手正勾勒出一道道令人惊叹的线条;如果在它勾勒时不露一丝丝颤抖,无非是有爱作为坚定的依托......
先看原句,分号前为句子的主要信息(手勾勒线条),分号后用which引入额外信息(等同于非限定定从),提供了手的细节性描述(稳定这一特征)—丝毫不抖。所以分号虽然分开了主次,但是which确保了分号前后两个部分的紧密连接,呈现出想法的连续性效果,上下句连贯的强化,使得整段话类似:勾勒出线条的手——之所以不像食堂打菜阿姨的手那般颤抖,是因为心中有爱啊......句与句之间,如流水般平稳过渡,两个字:丝滑!说得有逼格点,就是:更好地体现出古典文学所具备的那种层层递进的韵味和深层的文学性......
再看改编的,去掉which之后,“if it does not...", 就由原版的“连为一体”般的非限定定从变为相对“独立”的条件从句,由原来的诗意描写变为逻辑简单阐述——如果A成立,B就会发生。这样写的好处是平铺直叙,大白话般的描述,隔壁卖菜大妈都能懂,不要说教室里的初中生了。不好的地方就是,语句中间的这种“独立"会稍显“突兀”,从而破坏了原版语句的连贯性,内在的节奏被打乱——原版中每个从句都建立在前一个之上,而且which还和最后那句的“which has a right......"构成某种微妙的平行结构。
英语文学有所谓的黄金期(16世纪末至17世纪初),那个时期的作者在哲学和文学作品中,都偏爱运用“which”这类关系代词来编织复杂而精致的句式,(这种文风在当代英语中已不多见),特点是which后面不加逗号,嵌入复杂句式,层层递进,体现古典文学所谓的修辞韵味。不过在这种语境下,“which”所引导的并非简单的陈述,多半是条件或描绘。比如莎士比亚的《麦克白》(Macbeth, Act 1, Scene 3, 1606):“...That function is smother'd in surmise, which if it doe not vanish,...”
而到了黄金期后期(18世纪末至19世纪初),作者们倾向于在which后面加逗号。严格区分限定与非限定从句也始于这个时期,逗号的运用得到重视。如简·奥斯汀《傲慢与偏见》(Pride and Prejudice, 1813): “...or where natural beauty had been so little counteracted by an awkward taste, which, if it prevailed elsewhere, would have spoiled the view entirely.”
而现代英语(20世纪至今),英语结构有日益从简的趋势,which的使用大幅减少,简单直白的句式日益成为主流,因为快餐文化大行其道啊。将以上三个时期的不同写法运用到你的原版例句,有可能是这个样:
1 “... and which if it does not tremble to write them, it is because Love sustains…”
类似伊丽莎白时代(黄金时代)的紧凑感,古典而递进。
2. “... and which, if it does not tremble to write them, it is because Love sustains…”
更接近Jane Austen 和 William Wordsworth的舒缓诗意,带有“黄金末期”的文学化韵味。
3. “The hand doesn’t tremble writing them because Love sustains…”
去掉“which”,直白现代。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勤查英英,必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