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名词短语中的补足语和修饰语,在剑桥语法中从句法和语义上做出了区分,见439-443,分别是:
(a) Complements must be licensed by the head noun
(b) Scope of anaphora
(c) Correlation with syntactic category
(d) Positional mobility
(e) Complements express semantic arguments of the head noun
(f) Semantic roles of complements depend on the head noun
(g) Semantic selection restrictions in NPs involve complements
区分的标准有些多,还是不太拿得准什么样的算补足语。
2. 下面主要结合认知语法的一些思想,对剑桥语法中名词短语的补足语和修饰语的区分做一点抛砖引玉的尝试,但愿能够帮助理解而不是起到反作用。
需要指出的是:1)认知语法与剑桥语法在区分上肯定是有许多不一致的地方,我做了些不伦不类的折中处理;2)区分性是个程度问题,有些可以明确归到补足语,有些可以明确归到修饰语,有些则可能存在(更大)的争议。但是边界虽然模糊,并不能否认边界的存在。
名词短语的补充语为中心词提供了内在的、关键的信息,反之则是修饰语。
举例来说,短语flower seller中seller是中心词,seller的核心含义是someone who sells something,这个something在seller的概念中具有内在和关键的地位,而flower则是把这个something以更具体的语言加以阐释。在下面很粗糙的草图中,右边表达seller的概念,竖椭圆表示人,暂用虚圆表示那个图式性(抽象)的something,绿线表示flower对应那个something,提供了更具体的信息。
adviser的定义是someone whose job is to give advice because they know a lot about a subject, especially in business, law, or politics,对于顾问来说,精通的是哪个领域这个信息比较关键,例如foreign policy adviser,所以明示这个领域的成分在剑桥语法中视为补足语(例如legal adviser)。
说到spire尖顶,就会想到它是一个建筑物的顶,这个建筑物对于spire来说很关键,所以the spire of the cathedral中of the cathedral被视为补足语。这个让我想起认知语法导论中的jar lid图式(下图),虽然两者在不同语法体系里处理并不相同。
而a stone lid中stone是说明材质,对lid来说并非内在的、关键信息,stone更像是体现一种关系,即(something is made of) stone,中心词lid是反过来说明这个something的,stone被视为修饰语。
说到journey又会想到什么内在的、关键信息?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以上对一些从语义上能够做出较明确区分的例子做了部分说明,仅供参考。
3. 剑桥语法的作者有没有放弃这种名词做名词短语的补足语的立场?似乎并没有。虽然Brett Reynolds教授(剑桥语法学生版第二版的作者之一)将flower seller中flower这类名词都视为修饰语,但Brett Reynolds本人并非剑桥语法大部头的作者,而剑桥语法学生版第一版和第二版都没有提及flower seller这类情形可能也只是因为面对学生,不想涉及太复杂或者争议性强的话题(剑桥语法作者众多,在这方面可能也确实难以达成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