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Can you speak loudly?
2 Can you speak with me?
3 When you speak in front of us, you should be confident.
我认为1,2,3中粗体部分首先应该都属于状语。
- 1中的speak细化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说得...”此时speak的动词含义要求2个主目,分别为主语和状语。则此时loudly作为状语属于动词要求的主目,是必具性的。
- 2中的speak细化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和某人)谈话”此时speak的动词含义同样要求2个主目,分别为主语和状语。则此时with me作为状语属于动词要求的主目,是必具性的。
- 3中的speak细化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说话/发言”。此时speak的动词含义只要求1个主目,为主语。则添加的状语 in front of us 不是动词要求的主目,不具有必具性,而是附加性质
3 The train has left at 9 o'clock.
4 The train leaves at 9 o'clock.
我认为3,4中粗体部分也属于状语,且其中的leave和left都具有出发的意思。
- 3中的left细化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出发了”,此时left的动词含义只要求一个主目,即主语,无需再添加状语。如果想要再添加状语,这个状语不作为动词要求的主目,则这个状语便不具有必具性了,而是附加性质的。所以我认为这里的 at 9 o'clock 并不是必具性状语。
- 4中的leaves细化其含义相当于中文的“(一般在...)出发”,此时left的动词含义要求两个个主目,即主语和状语。则添加的状语 at 9 o'clock 是动词要求的主目,具有必具性
综上我认为,动词的含义差不多,但其细化后的含义仍然有所不同。同一个动词,同一个状语如3,4,这个状语的性质可能也是不同的。
以上是我对状语必具性和附加性的理解,但我觉得逻辑仍然有不好的地方,想问问老师们如何看待状语必具性和附加性的两种性质?坦诚地说,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把状语分为必具性和附加性。也期望老师们稍加点拨,谢谢各位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