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ave gone to…的说法到底行不行? 比如:
I have gone to Shanghai.
提供《薄冰英语用法问答1144例》的一个问题解答(见该书p410),供参考:
I have gone to Shanghai.的说法是可以的。我记得曾在本站回答过此类问题,陈老师和黎老师也作了很好的解答(提供链接,仅供参考):
https://www.cpsenglish.com/question/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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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to +地名用于现在完成时表示去了一个地方,可能还在路上,也可能已经到了,说话人并不知道。所以,用于现在完成时,一般可以用于第三人称,不能用第一人称。因为说话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用于第二人称的可能性也很低,只有特殊语境可以,如给对方打电话的语境。
请看国外出版的 Grammar and Communication: Essays on the Form and Function of Language 此书对此用法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