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句子完全看不懂是怎么结构,arrive in后面不应该是地点吗,为什么是名词,还有为什么后面又用了for接the wedding ceremony,麻烦老师们解析一下这个句子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