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seized the opportunity early to design AirPods.
苹果很早就抓住了这个机会设计了AirPods。
请问老师,这个to design在这里是做opportunity的定语吗?但感觉怪怪的,那翻译不应该是设计airpods的机会。难道是做结果状语吗?
1.结论:
to design AirPods是opportunity的后置定语,但翻译成中文时,处理成了状语。
我想可能你已经注意到了这个现象: 一些成分从语法功能上来看是定语,从语义功能上来看它却是状语。汉语不太喜欢太长的修饰语,所以把长定语拆分成状语。下面我将给你一个例子加深理解。
2.阐述:
在翻译中进行定语→状语的转化,就是为了使得译文更加符合译入语习惯,也能更好地传达原作信息。定语转换为状语,比较"著名"的例子就是非限制定语从句往往充当状语的作用。
They dare not offend the boss, who offers them money.
这句话中的who从句,传统语法认为是定语,在现代语法中,改句叫做关系分句,起到原因状语的作用。我们在翻译时会译作: 他们不敢得罪老板,因为老板养活他们。
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英文的定语在翻译成中文时,需要灵活处理,其中一个处理办法是拆分出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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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作定语的动词不定式短语修饰的中心词是谓语动词的宾语,可以把修饰谓语动词的状语放在动词不定式短语和中心词之间。例如:
He received order this morning to pull out of the city at once. 他今天早晨接到立即撤到城外的命令。(摘自赵俊英:《现代英语语法》p.402)
网友的句子就属于这种情况:Apple seized(谓语动词) the opportunity (宾语) early(修饰谓语动词的状语) to design AirPods (动词不定式短语作 the opportunity的定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