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 she _____(promise) to be here, she will certainly come.
这一句的答案是promised/has promised,我想请教一下老师为什么不能用promise呢,if分句用一般现在时表示将来时间,是否可以用在下面这种情景下:一位女生想邀请另一位女生来参加派对,然后问她的朋友觉得她会不会来。还是这只是中文的理解,在英文中没有这种思维呢?恳请老师答疑解惑,感谢!
If she promised (has promised) to be here, she will certainly come.
这句话的语境已经显示出:条件句和主句指两个不同的时间,前者指过去,后者指将来。不存在虚拟问题。
如果按照网友的想法:If she promises to be here, she will certainly come. 这句话貌似正确,其实存在很大缺陷。如果你想描写一个“言必行的人”,就应该泛指任何事情,任何情况,不应局限于一次性事件,如本句 “答应来这里” 这件事,它不是习惯性、规律性的动作行为,而是一次具体事件,不能用一般现在时去表示。我不知道网友是否想到了这层意思?所以,学习语言,必须学好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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