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媒文章中看到这样一个句子:There are many potential reasons that a person may consider suicide. 我觉得这里用that不太准确,应改用why. 不是大家是否赞同我的观点?希望和大家交流一下,以便共同提高。
that作为关系副词,在非正式语体中可以引导定语从句修饰time, place, way, reason, 并在从句中分别作时间、地点、方式和原因状语。并且that常可省略。如果不用that而分别用when, where, in which 和 why引导从句,则语体比用that正式一些。所以你的这个句子中用that还是用why只是语体上的差异,不存在是否准确的问题。
夸克认为that是关系代词,定语从句省略了介词。当先行词为place时,的确可以在句末补上介词in。但当先行词为way时,好像无法在句末补充介词in, 而只能用in which. 所以,我个人认为当that在从句作状语时,还是分析为关系副词为宜。
that引导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副词最高级,也是不可在句末加介词的,例如:He run the fastest that he had ever run. 这个that无疑是关系副词,无法用关系代词去解释。
《剑桥英语语法》认为引导关系分句的that为从属连词,在从句中不作成分。但这种观点似乎没有被广泛认可。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