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听听陈老师的看法”,不知你是想听听哪个陈老师的看法。我不是陈老师,但看了你的问题,也想说说自己的“看法”,因为你的问题太“有趣”了!你这样的问题估计任何陈老师也解答不了。如果有人能解答,我也可以提出很多类似的问题请他来解答。比如:
1. 词变复数为什么是加s或es,而不是其他?这有什么依据或原则吗?
2. 现在完成时为什么是由“have / has + 过去分词”构成,而不是其他?这有什么依据或原则吗?
3. 比较级为什么是加er或est,而不是其他?这有什么依据或原则吗?good, well 等的比较级为什么不规则,这有什么道理或原则吗?
……
其实,知道主谓一致原则有这么三条原则(语法一致,意义一致,就近一致)就可以了,至于选用这三条原则的原则是什么,不是我等需要了解了,也是我等无法了解的。
个人看法,很可能不对!期待高人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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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不好意思,是我理解错了,向各位网友致歉!这位网友的意思其实是问:什么时候运用语法一致的原则,什么时候运用意义一致的原则,以及什么时候运用就近一致的原则。将功补过,简单解答一下,不一定全面,供参考:
▲在这三个原则中,最重要的原则是语法一致,即该谓语动词必须与主语在语法形式上保持一致,即主语是单数形式,动词用单数形式,主语是复数形式,动词用复数形式:
The students are devoted to their studies. 学生们专心于学习。
Their house is halfway down the hill. 他们的房子在半山腰。
▲至于意义一致,主要针对两类主语:
一是以s结尾的单数名词,如news(消息),它虽然形式上是复数(因为它有复数的标志s),但由于它是不可数名词,所以表示单数意义。如:
The news is as awful as ever. 消息同以前一样糟糕。
二是不以s结尾的复数名词,如people(人),它虽然形式上是单数(因为它没有复数的标志s),但由于它是一个复数数名词,所以表示复数意义。如:
People have five senses: sight, hearing, smell, taste and touch. 人有5种感觉,即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
▲就近原则,主要针对并列主语而言的,比如当 either…or…, neither…nor…等连接两个主语时,通常就采用就近原则,即谓语动词的数决定于主语中最靠近它的词语:
Either you or I am to go. 你或我必须有人去。
Either he or you are right. 要么他对,要么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