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s proposal that the meeting be delayed 是名词词组,that the meeting be delayed作为定从修饰proposal,这算是从属分句直接表示句子成分吗?
如果是的话The students I teach have made better grades in the past few weeks.为什么是简单句?这边的I teach怎么就是词组本身带有的从属分句了?实在搞不懂!
章振邦采用的是现代语法体系。该体系认为句子成分的划分是在分句层次上进行的。如果一个分句的各个分句成分都是词组而不是分句,该分句就是简单分句。由简单分句构成的句子就是简单句。定语从句也好,同位语从句也好,都是名词词组的修饰语,其中心词仍然是名词,即整体是一个名词词组。定语从句和同位语从句都是词组层次的构成成分,不是分句层次的成分。所以,你的二个句子中作主语的都是名词词组。所以都是简单句。
不过你要小心。现代语法中的分句的概念不同于传统语法。非谓语动词作成分在现代语法都是分句作成分,分别为不定式分句、v-ing分词分句或v-ed分词分句。所以,在 I want to go home.这个句子中,作want的宾语的是不定式分句作成分。即这个分句的宾语是个不定式分句,而不是词组,所以这个分句是复杂分句,由复杂分句构成的句子为复杂句。但传统语法认为这是个简单句。
所以你学现代语法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现代语法对分句是如何定义的。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