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概念英语第二册78课一处自己的疑问。

For how long the writer give up smoking?

我的疑问1:give up是短暂终结性动词 一般体加for持续状语动词 这是什么语法知识?


我的疑问2:为什么不是完成体?这里的作者用意是表达放弃了吸烟之后的状态持续了多久。

因为终结动词的完成体不可以和持续时间状语连用,除非该for短语按照目的状语理解(实际是终结动词导致的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而该持续时间是主语预先计划或打算的。例如 He has gone to Beijing for 2 weeks.)。

我的疑问3:持续性非终结性动词一般体加for时间状语我认为是错误的。 表现的状态是从过去持续到现在,当然得完成体。一般体用for时间状语这样的概念我无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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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2020-11-12 00:08

1 这个问句本身就是错误的。
课文原句为:For a whole week I did not smoke at all. 
not smoke是一种状态,状态是可持续的。所以可以用for介词短语表示没有抽烟这种状态的持续时间。这是没有问题的。但give up smoking中的give up却是终结性非延续动词,是不可以与for持续状语连用的。这个问题是中国老师针对课文而设计的问题,该老师犯了一个语法错误。你可以忘掉这个问题。
2 你的理解是正确的。只有表示主语提前计划的结果状语的持续时间时,终结性非延续性动词才可以和for短语连用。但本课中作者显然并没有事先打算或计划戒烟一周。所以课后练习的这个问题是百分之百的语法错误。
3 非终结性延续动词与for持续时间状语连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例如; He walked for 2 hours. He waited for half an hour. for时间状语表示这种动作从开始到结束的时间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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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hetaojiazi 提出于 2020-11-11 1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