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ddleston 《剑桥英语语法》对此有论述。
终结性短暂动词与for持续状语连用,并不是表示动作本身的持续,而是表示短暂动作导致的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前提是这个持续时间是预先计划的。例如:Yesterday he went to New York for two weeks. 二周是他去纽约之前计划好的,计划在那里呆二周。I sent him out for half an hour. 我把他打发出去,让他半小时后回来。(我需要半小时的独处时间。)。如果谓语动词不可计划,或者主语不是人,则短暂终结性动词后接for时间状语即为语法错误。例如:He spotted the rare bird for 5 minutes. (误。spot不可计划)。有人将这种终结性短暂动词后的for短语分析为目的状语,也是能讲得通的。
we had left the Plaza for half an hour. 网友的这个句子中的for half an hour, 不能理解我们离开购物中心半小时了。正确的理解是,我们已经离开购物中心,有半个小时游览时间。(即这半小时是离开购物中心的目的。)
假如作者的意图是要表示他们离开购物中心已经半个小时了,则这个句子就是错误, 应改为we had been out of the plaza for half an ho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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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we had left the Plaza for half an hour and were driving in a Victoria through Central park.
这句话的含义是:当时间从句的动作结束时,我们离开购物中心之后已有半个小时了,且此时正在穿过中心公园。
“终止性动词” 跟“一段时间” 连用,在具体语境是可以的。表示该动作发生后的一段时间:该动作可能已经发生(如本句),也可能将来发生。例如:
He will leave for New York for three weeks.
他将动身去纽约,并将在那里呆三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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