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wice as many bird species inhabit the south of China as inhabit the North.
1)以上是一个完整的句子吗?还是仅仅是一个比较短语,不是句子呢?找不到完整句子的谓语。
2)书上说第二个as指代bird speciies, 为什么不是指代many bird species呢?
3)为什么句中结尾是the North, 而不是完整的 the North of China呢? 不是比较对象要一致吗?
4) 书上说第二个as在从句中充当主语,引导一个定语从句。 是否可以理解为引导一个比较状语从句,而不是定语从句呢?
谢谢老师详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