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q found an opening to sell a cheap sneaker of his own.
Still, O'Neal believed he could sell a pricier sneaker by himself--but fouled out.
请问这里的不定冠词a是起什么作用?是表示类指?泛指?还是非确定特指?
另外还想问下这三者是什么关系?我看在章振邦的《新编高级英语语法》中介绍不定冠词有个标题是:20.2B不定冠词的类指用法,下面两个副标题:1)泛指一类的人或物、2)泛指一个人的职业、宗教、身份等。所以意思是“类指”就是“泛指”?
我认为你的两个例句中的a均为特指。伦道夫·夸克《英语语法大全》中有具体说明。摘录如下:
在讨论冠词的用法时,我们必须区分特指和类指。试比较例[1]和例[2]:
A lion and two tigers are sleeping in the cage. [1]
Tigers are dangerous animals. [2]
例[1]中的所指是特指,因为我们心里想的是“老虎”类中所特定的几只。可是,假如我们讲例[2],所指的就是类指,因为我们想的是“老虎”这类动物,并未专门想到特定的一只只老虎。
当然,“不定冠词+可数名词单数”在传统语法中常可表示“泛指”。如:A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但在实际运用中,“泛指”和“类指”的区分并不明显,所以夸克将这样的“泛指”一并归于“类指”:
区别有定还是不定,单数还是复数对特指至关重要。但这些区分对类指往往就不那么重要,因为类指是用来一般地表示类别或种类的。因而, 表示那类中这个还是那个成员,或这一组还是那一组成员在数上的区别就不起作用了。这种区别对类指的概念说来基本上是没有关联的。单数或是复数,有定或是不定,常常都可以用在类指的语境中,在涵义上没有明显的区别。
A tiger / Tigers / The tiger can be danger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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