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istina has come to san francisco by herself.
请问这句话的语法和时态。它和cristina comes to san francisco by herself.有什么区别?
如果是现在完成时的话,不是应该用has been吗?谢谢!
我仔细反复地看了网友的问题,发现涉及以下3个句子,以及有关问题:
1. Cristina has come to San Francisco by herself.
2. Cristina has been to San Francisco by herself.
3. Cristina comes to San Francisco by herself.
现在,分别解答如下:
首先肯定,这3句话都对。
句1和句2,都是现在完成时。表示:过去发生的情况而对现在产生的影响。
句1 的意思是:克里斯蒂娜是一个人来旧金山的。(目前,人仍在旧金山)
句2 的意思是:克里斯蒂娜曾一个人去过旧金山。(目前,人不在旧金山)
句3 有两层意思:
(1)跟句1相同:克里斯蒂娜是一个人来旧金山的。(目前,人仍在旧金山)
(2)表示经常性、习惯性的动作行为:克里斯蒂娜常常一个人来旧金山。(目前,人在不在旧金山不得而知)
关于第3个句子的第一种用法:“一般现在时表过去”。
下面,我引用薄冰教授的观点,并对此谈谈我自己的看法:
在《薄冰高级英语语法》的第7.9节涉及了这个问题。现摘录如下:
7. 9 一般现在时表过去
一般现在时有时可以用来表过去发生的动作或存在的状态。这种动作或状态可以离现在较近,也可以离现在较远。离现在较近的情况,如:
(1) I come to apologize. 我是来致歉的。
(2) Don’t say this. You frighten me. 别说这个了。你把我吓了一跳。
(3) What wind blows you here? 是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薄冰高级英语语法》上的这些例句,在口语中是完全可以存在的。但是,我认为,这三个句子的谓语动词,属于发生在过去的一次性动作。按照语法规则,应该使用一般过去式,若使用现在完成时更佳:
(1) I came to apologize. I've come to apologize. 我是来致歉的。
(2) Don’t say this. You frightened me. You've frightened me. 别说这个了。你把我吓了一跳。
(3) What wind blew you here? What wind has blown you here? 是什么风把你吹来的?
薄冰教授的例句并不错,但这仅仅限于口语,并非正确的书面语。这是因为,口语有时并不在意是否运用了正确的时态,而是为了表达干脆、利索、简练,没必要去考虑使用过去式还是完成时,只要对方理解、不引起歧义即可。
薄冰教授认为,“一般现在时有时可以用来表过去发生的动作或存在的状态。这种动作或状态可以离现在较近,也可以离现在较远。”
我坚持认为:这虽然是薄冰教授的观点,但实际属于一种口语现象,不是语法规则。此外,是否使用一般现在时,与动作发生的时间远近无关。正如一般过去时和现在完成时相似,动作发生的时间不存在远近之分!
一般过去时的动作,发生的时间可能很近:
He came back just now. (几分钟的时间)
现在完成时的动作,发生的时间可能很远:
He has visited the Great Wall before. (也许1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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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句的谓语表示独自来到旧金山,是个事件。一般现在时表示的事件必须是在说话人说话的时候发生并结束的事件。例如体育解说员在解说足球比赛时,看着球场上的5号球员把球传给三号,与此同时他说 No. 5 passes the ball to No. 3. 他话音落了,传球的动作也结束了。
可是你的句子表示的并不是在说话时发生的事件,而是说话时间之前发生过的事件。所以要用一般过去时或现在完成时,表示过去发生过的事件。通常一般过去时有确切的过去时间状语。没有确切时间状语时,通常要用现在完成时。
一般现在时表示长期习惯或状态则不同。 只要习惯或状态在说话时存在着,就可以用一般现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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