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冠词可以表示泛指吗

—I am so sorry to have come late for the meeting

—It is not your fault. With ______ rush-hour traffic and ______ heavy rain, it is no wonder you were late.

请问答案为何是 the; the。

冠词使用老是摸太不准,我感觉是两者均为不可数名词做泛指,请老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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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2018-08-19 16:24

名词的所指(reference)主要有三种:类指、特指、泛指。


类指:用名词表示整个类别,以区别于其它类别。

不可数名词的类指用零冠词表示:零冠词+不可数名词。

可数名词的类指有三种表示方法:the+单数名词,a + 单数名词,零冠词+复数名词。


特指:用名词表示一个类别中的一个或一些,以区别于该类中的其它。具体是哪个或哪些说话人和听话人之间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可能是来自于前文提及,可能来自限制性修饰语,可能来自于语境,也可能由于名词所指为唯一的。

名词特指时必须使用特指限定词。最常用的特指限定词为定冠词the, 其它特指限定词包括指示代词、物主代词、名词所有格等。


泛指:用名词表示一个类别中的一个或一些,具体是哪个或哪些,听说双方没有共识,即听话人不可能知道名词的所指是哪个或哪些。简单的说,凡是不是特指的,就是泛指的。因此知道什么是特指是关键。

名词泛指时必须使用泛指限定词。最常用的泛指限定词为不定冠词 a(n) (用于单数名词)和零冠词(用于复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其它泛指限定词包括some, any, each, every, no, either, neither等。


根据以上定义,网友可以判断当说话人说到rush-hour traffic和heavy rain时,听话人是否知道说话人说的是哪个时段的traffic以及哪场大雨。如果判断的结果为:是,那么名词就是特指的。如果判断的结果是:否,那么名词就是泛指的。现在网友自己判断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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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 个回答

曾克辉  
擅长:英语考试

这里的the rush-hour traffic and the heavy rain不是泛指,而是特指,当日的上班高峰期加倾盆大雨导致了迟到。关于泛指、特指以及类指可参看以下链接:

http://ask.yygrammar.com/q-229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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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ightqq007

我的理解:这里不是泛指,都是特指。因为对话是在说非常具体的问题——迟到的原因:第一个是特指当天的上班高峰,第二个特指当天的天气下大雨。所以都用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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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君士坦丁 提出于 2018-08-17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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