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意提醒:所有提问者在采纳最佳解答观点之前,认真核对后再采纳,不要采纳A老师解答之后,又放弃采纳并采纳B老师的解答,这样做不仅是对B老师不公平和不尊重,也是对A老师的不公平和不尊重,如果错误采纳了A老师的解答,建议不要在做任何改动,以避免造成对A老师的不公平和不尊重。同时也避免了对B老师的不公平和不尊重。
最后归纳以下2句话:
(1)与其对2位老师都不公平和不尊重,不如只对其中1老师不公平和不尊重
(2))与其仅只有对1位老师不公平和不尊重,不如对所有老师都公平,都尊重。最后,谢谢大家理解!
陈老师说的非常有道理。我分析下导致错误采纳的原因主要是来源于两个可能:
1、提问者的原因。2、网站的原因。
先说第2个原因,网站手机版有很多问题,其实大家或许多少有些感触,这里就不详述。举个小例子,比如:如果你对追问追答中的某一条最满意,但是就没法采纳,因为追答者未必是本问题起始的第一个回答者。也就是说中间换人了,却是还在前人名下。
再说第1个原因,提问者由于水平局限,有时候也难以判读最准确的答案,另外,或许语法届其实本身也没有太确定的统一标准答案,所以,有时候采纳就显得困难。但是,出于对于老师们的感谢,就不想长时间不采纳,那样显得好像对于老师的回答无动于衷。所以有时就或许就导致一些失误。
关于更改最佳采纳的情况,确实不好,但是麻烦的一点是,比如先前你是个小学生,认为这个答案是对的,结果后来学习后发现好像另外一个回答是最佳的,那么该怎么办呢?我认为,采纳的最佳答案不必改变,但是可以在评论里注明一下,自己后来的新认识新看法,毕竟我们还是要为真理努力。
最后最重要的还是要感谢各位老师的付出,尤其发现现在陈老师回答的不少,我们向您学了很多知识,谢谢您了。希望各位老师也常常上上本网发发言,同学们衷心不胜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