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meone happened to do something 某人碰巧做某事。
这应该算是一个固定表达,记住即可,没必要过细划分成分。
如果一定要分析的话,那就是:
happen 是不及物动词,意思是“发生”,因为带有偶然性,所以引申为“碰巧”,“偶然”。所以happen to do 理解为“偶然做某事;意外做某事;恰好做某事;碰巧做某事”,不定式看作状语,表结果。
【补充解答】
好久没有看见谭老师来答疑网解答问题了。很想念您!
关于happen to do 结构,我不提倡具体划分。
网友要求划分,没办法而为之。
既然谭老师针对我的解答,不同意我的状语说法,那么,我也说两句:
您的“连谓结构”说法,表面看是不错的。因为笼统地说某件事,可以避免很多麻烦,分析成分变得省事。我的疑问是:
1. 这样用的动词究竟有多少?如果很少的话,能否代表一种语言现象?
2. 国外语法书有此说法,但国内的绝大多数英语工作者和学习者,是否能接受?
其实,有些不及物动词,之后跟了不定式,确实没有必要细分不定式作的成分是什么。这对初学者来说,过细分析太没必要。
但是,作为语言研究,我们可以做得详细一些。
我认为,分析成分—— 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句子结构,其次才是语义。
当一个不及物动词后面跟了不定式时,首先排除了作宾语的可能性。那么,能做什么成分呢?
1. He came to help us.
2. She will go to see it.
3. They rose to welcome us.
4. The old man lived to se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5. They cheered to hear the news.
.......
这样的句子太多了,以至于举不胜举。句1,2,3的不定式是目的状语,句4的不定式是结果状语,句5的不定式是原因状语。我想,这样的分析谭老师应该也认可吧。
至于happen to do,谭老师主要是从语义考虑的,认为to do是主要的内容,happen是次要的语义,这可能因为happen在翻译汉语时变成了副词“碰巧”的缘故吧。不过,这只是两种语言的语义转换而已。但从结构看,这个句子中的主要成分是happen,不定式是次要成分。
因时间关系,就写这些。请谭老师批评指正!
【继续补充】
有些语法问题,我跟谭老师看待问题的视角不同。
▲在英语中,状语是一个非常庞大的句子成分,其主要作用是修饰谓语动词的。其外延涉及“时间、地点、方式、条件、让步、频率,程度、原因、目的、结果、比较”等各个方面,所以就有了“时间状语、地点状语、方式状语、条件状语、让步状语、频率状语,程度状语、原因状语、目的状语、结果状语、比较状语,等等”。可以这样说,凡是修饰动词的句子成分,都应视为状语。能充当状语成分的有很多,但最典型的词类就是“副词”,难怪人们称它是adverb了。 ad+verb:add意味着“加强动词,修饰动词”。状语叫做adverbial,里面也含着adverb。自然地,作为“非谓语动词”之一的“动词不定式”,也完全可以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
▲国外的英语语法体系,补语的外延很大,而我们国内的英语语法体系,补语的外延则很小,一般只限于宾补,当变成被动句时,宾补变成了主补。补足语叫作complement,意味着对某个成分进行补充和说明,使其“完整”(complete)。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以前在英语语法网讨论过。详情参见:
http://www.yygrammar.com/Article/201305/3225.html
回复谭老师的《4月14日补充》:
谭老师,我认真读了您4月14日的补充。咱们不扯远了,就事论事,单说happen to do结构。
我的观点如下:
1. 我跟您一样,不提倡具体划分,最好作为一个固定搭配,记住、掌握并使用。
2. 如果一定要分析的话,把to do 分析为状语未必合理,我心里有数,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但是,如果把to do看作happen的补足语,就目前情况看,恐怕一般人接受不了。因为,目前我国英语界估计没有这种概念——谓语补语。
3. 您说:“徐广联教授的《当代高级英语语法》,发现他也是把 happen to 等一类结构划分为半助动词,并认为这是助动词的一个子类”。——我更不同意把happen to 看作“半助动词”这种观点。它怎么成了“半助动词”呢?这是一种很迁就和勉强的说法。
如果把happen to 视为“半助动词”的话,那么,类似这种结构的都可以叫做半助动词,诸如:seem to do, appear to do, go to do, come to do, fail to do, manage to do, get to do......如果这样扩展下去的话,那么语法研究就有了很大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了。
4.英语语法在定义“助动词”和“半助动词”概念时,是把这些动词看作没有“实际词汇意义”的一类词。如do, will, have to, used to等。例如:
He doesn’t like swimming.
I think he will come soon.
You have to stay at home.
She used to take a walk after supper.
(按理说,have to 不能算“半助动词”,因为:1. 它有一定的词汇意义;2. 它的否定、疑问格式仍然用do, does, did 构成,它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助动词。)
但是,对于一个实义动词如happen 而言,因为它是有“实际词汇意义”的,如果把happen to 说成是“半助动词”,那就很不恰当了。happen 的含义是:“偶然发生;意外发生”,后面不定式表示的动作,就是这个意外发生的动作。例如:
(1) I happened to meet her in the street that day.
(2) The house happened to fall down when some people were standing there.
句(1)的意思实际是:那天我在大街上遇见她是偶然发生的事,属于意外。考虑到汉语的表达习惯,为了简练,我们翻译成“那天我碰巧在大街上遇见了她。”
句(2)的意思,可以直接按字面翻译:“有些人正站在那儿时,房子意外发生倒塌。”干脆把happened 的本意翻译出来,又有何妨?难道非要翻译成“碰巧”二字?
有的语法专家在考虑这个问题时,往往受汉语“碰巧”这个副词概念的影响,而过多地考虑了后面这个不定式的语义,忽略了happen 的实际词汇意义。因此,就误认为、并且硬性规定happen to 为“半助动词”。
我认为,像happen to do 这样的结构,宁愿不划分,也不要徒增一些不恰当的术语。即便划分,说后面的不定式是“状语”或“谓语补语”,其实是一回事,都是修饰谓语动词的。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这属于连谓结构(catenative verb construction),其中不定式短语 to do 充当连谓动词(也有译为链接动词的)happen 的补足语。
在教学时,为便于理解,也可以把 happen to do 当成一个整体,解释为句子的谓语动词。
▲连谓结构的特点是:
在语义上,不定式里的动词才是主要动词,而连谓动词只是表示一定的情态意义或体意义;
而在句法上,连谓动词和普通动词类似,需要助动词do来构成否定和疑问等结构。
常见的连谓动词有:appear, come, fail, get, happen, manage, seem, tend, turn out。
▲有些中学教辅倾向于把这种不定式分析为宾语,个人认为并不妥当。
连谓动词与典型的带不定式充当宾语的动词(比如attempt,expect,want等)不同。
后者有接名词短语当宾语的典型及物用法, 意义也和接不定式时相同。
而连谓动词要么本身是不及物动词(happen、seem),要么有及物用法但意义不同(fail,get)。
所以不宜把连谓动词后的不定式分析为宾语,或者至少不宜分析为一般的宾语。
▲至于分析为状语,理据就更少了。如前所说,在语义上不定式里的动词其实才是句子的主要动词。而状语一般只起着对主要动词的时间、地点、目的等附加条件进行补充说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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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刘老师:
首先很高兴能与您继续讨论,虽然我们的观点时而有碰撞,但“知出乎争”一直是我信奉的格言。
我说话不是很委婉,有时可能会无意冒犯,还请您多包涵。
1.我也不提倡具体划分。
如果非要在研究的角度上划分,我已经在第一行就说过了,happen 作为整个句子的核心当然只能是谓语动词,而不定式充当其补足语。
至于为什么不说宾语或是状语,我只是没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它符合其中任何一类。
2.之后一行我是另外说的,教学时便于理解,也可以用另一个方案。
我建议的是把happen to do看作一个整体,就好像划分句子成分时情态动词、助动词等都和主动词看作一个整体。
如果要判断结构类型,比如是 SVO、SVOC 之类的,我建议用 do 来判断,而非用 happen。
这也是我在总结出来的结果,之后也在其他著作中得到了一些印证,在教学实践中学生反映出来的接受度也还不错。
但因为我教学经验远没有这里的各位老师丰富,我的这个方案只是供参考和讨论,我也打算继续实践下去以观察进一步的收效。
3.我不同意状语说法是针对提问的内容“是做宾语,还是做状语”,并不是针对您。
事实上我今天早上打开这个页面时还没看到您发的回答,我后来回答完后刷新才看到的。
如果我看到了的话,我会继续做如下回复:
我认同您对happen语义引申变化的解释,同时认为历史上这个用法的出现已经足以让 happen 虚化了。
所以即便是仍将之认定为不及物动词,也有必要把它以及同一类现象拿出来另外讨论,这和我们常见的不定式表结果并非完全相同。
3.关于连谓结构,或者链接动词结构,或者叫其他什么名称,只是用来对一类相同且有特点的语法现象进行总结。
至于您问的这样总结是否有价值,即数量是否够多,国内接受程度如何,我打算结合在一起说明。
我是参考夸克的语法大全总结出这个概念的,但将不定式里的动词看作主动词倒是我的“私货”。
夸克总结出接不定式的连谓动词9个(即我之前说的那些),另外补充了接ing结构的动词四个(start out, keep (on), go on, carry on)和接ed分词的连谓动词一个(get)。
章振邦教授在《新编英语语法教程》里将此类动词称为半助动词,根据是否能转化为带形式主语 it 的主语从句,他分出了两小类共26个半助动词。
Huddleston 和 Pollum 合著的《剑桥英语语法》里扩大了连谓结构的概念,覆盖了所有后接非限定动词的情况,但在他们的具体分类中,仍能找到与我所说的连谓动词相同的子类,包括27个动词:
【只接不定式的动词】appear, be, chance, come, fail, happen, have, have got, look, ought, promise, prove, seem, tend, threaten, turn out, use
【既接不定式又接ing结构的动词】begin, cease, commence, continue, start
【只接ing结构的动词】end up, go on, keep, keep on, stop
北外的陈国华教授在《英语教师语法》中,根据是否含有be及后接何种结构,分出了三小类共32个连谓词:
【带be接不定式的】be able to, be about to, be bound to, be due to, be going to, be likely to, be supposed to, be to, be willing to
【不带be接不定式的】appear to, begin to, chance to, come to, continue to, fail to, get to, happen to, have got to, have to, help to, long to, manage to, seem to, start to, tend to, threaten to, turn out to, used to
【接ing结构的】continue V-ing, go on V-ing, (not) help V-ing, keep V-ing
由此可见,这些动词有一定数量规模,特别是其中很多都属于基础教育阶段的常见动词。
并且章先生和陈先生都与我说的一样,提倡把不定式里的动词定为句子的主动词。
鉴于章振邦的语法教材在国内英语专业里的影响力,不敢说国人已经完全接受这一概念,但无疑它已经不是完全陌生的舶来品了。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部分动词,比如 threaten,只是某一具体用法符合连谓结构,并非说不定式当其宾语或状语的结构不存在。
4.我从语义考虑和汉语翻译毫无关系,完全是在英语范围里讨论的,不管是国外学家的分析,还是词典对相应义项的解释,都可以作证。
至于您说的 happen 在汉语里被翻译成了副词“碰巧”,我觉得这整件事也是“碰巧”吧,不过也能从侧面说明人类思维有共同的规律,情态意义是不分语言而存在的。
5.个人总结一下:
在句法结构上,这类动词是主句动词短语的中心词,对之后的不定式有支配地位,毋庸置疑。
在语义上,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的语义基本都由不及物用法发展出来,已经发展出了情态意义和体意义,符合助动词的部分特征;
但由于句法特性发展尚未成熟,它们与典型的助动词还有一定的差距,处于从实义动词向助动词语法化的中间进程中。
作为一种比较特殊的语法现象,这还是有讨论的意义的。
我并不是在说判断为“不及物动词+状语”是错误的,甚至觉得连判断为“特殊及物动词+宾语”其实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只是我个人认为有更合适的方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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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补充:
我并不否认不定式可以充当状语,我只是说 happen to do 结构里的不定式不是状语。
另外,关于补语的定义问题,我的确是支持扩大广义补语范围的,这似乎是我和刘老师挺大的分歧之一。目前国内各种英语教学语法体系的现状是,宾补和宾补被动化后变成的主补肯定是补语,表语是主补被部分教材接受(不过影响力也不小),其他类型的补语我只在张满胜的书里见到过。(这只是在说教学语法,不包括生成语法等理论语法学派。)不过在汉语语法界,沈家煊先生已经提倡扩大广义补语的外延,倒是与国外的观点不谋而合。对此我保留自己的意见,也同时对其他观点表示尊重。黑猫白猫,抓住老鼠就是好猫。我相信每个观点都在具体的效率、接受度、关联度等方面都各有利弊,如何取舍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只要能解释得统一自洽,不会导致错误的结论,任何有理据的分析我都是欢迎的。
P.S.昨天去书店查了徐广联教授的《当代高级英语语法》,发现他也是把 happen to 等一类结构划分为半助动词,并认为这是助动词的一个子类。所以,又是一个影响一大批当代国人英语学习者的教材采用了相似的观点。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