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不定冠词可以与专有名词连用。如:
There’s a Ms Sanders on the phone. 一位叫桑德斯女士的来电话了。
A Mr Smith is asking for the manager. 一位名叫史密斯先生的人要找经理。
请问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情况?请老师归纳一下,谢谢!
英语语法网上有一篇“不定冠词可用于专有名词前吗”的文章,应该可以解决你的疑问:
http://www.yygrammar.com/Article/201104/2149.html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