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 brought 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I need to be very transparent
—— From: The Wall Street Journal
补:这里的it是指上文中Taylor Swift的经历
1. brought怎么翻译,to什么意思,to…是宾补表示我到了conclusion?按照字面意思是把我带到了结论,但是好怪,那么是否bring是促使,类似于make?使我到了结论?但是不管怎么样我总是得“到结论”,比较难理解。当然还有一种可能,to单纯表示结果,结果就是I make a conclusion用介词代替省略动词直接to the conclusion,不知道具体怎么分析,请求各位大师解答~
2.这里的that…是同位语从句吗?
有一个疑惑,如果说conclude that I need to be very transparent也其实没多大毛病,那是否意味着同位语从句里其实可以有动宾关系,而且这句话既可以是同位关系又可以动宾关系 ?类似于of,但是of再加宾语从句就太繁琐就直接用动词的名词形式+that从句来表示?如果这样的话那说明可能这不是同位语从句?实际上conclude that I need to be very transparent= conclusion that I need to be very transparent和名词性质的结合?
1.你的问题处在学习方法上。你应该学着按英语思维来接受它,而不是按照中文的表达思维理解。如果两种语言表达都一样,同一一部作品就不会有不同译本了。至于“brought me to the conclusion”,你也提到:“按照字面意思是把我带到了结论”。按照英语思维可以这样理解。你觉得怪,是因为你把汉语思维当坐标,同样,外国人学汉语时,会不会也认为我们的表达怪怪的呢?Where are you? 你怎么不觉得怪呢?你怎么不理解为“哪里是你?”因为你学过了,知道母语的人是这样表达的。bring me to the conclusion that... 可能你不太熟悉,其实就是让我得出这样的结论的意思。但英语表达的思维相当于:把我带到了这样一个结论这里,当然结论虽然不是地点,其实它也相当于一个点,即a concluding point. 这是一种习惯表达,你把它当作一个句式,没必要具体分析成分。
2.句中that引导同位语从句,解释说明这个结论是什么。这里没有什么动宾关系。宾语从句是宾语从句,属于另一种表达方式,但你不能把二者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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