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d这个词后面接不定式做宾补时,应该是bid sb. to do sth还是bid sb do sth?
这个单词感觉使用频率不是很高,查了很久只找到两个相关的描述,这两个描述还有点相互矛盾:
描述1:
同let, have, make等表“致使,让”等意义的动词类似,应该是bid sb do sth
描述2:
在英语中,短语 bid sb do sth 和 bid sb to do sth 都存在,但用法有所不同。
"bid sb do sth" 是较为古老或正式的用法,常见于文学或正式文本中。例如 He bade her write an essay(他要求她写一篇论文)。
而 bid sb to do sth 则较为现代和常见,尤其是在日常英语交流中。例如 He bade her to stay quiet(他要求她保持安静)。
总的来说,两种形式都正确,但在不同的语境中选择使用哪一种,取决于你想要表达的正式程度和个人风格。在现代英语中,可能更倾向于使用 to 的形式。
描述1摘自《现代英语语法》,描述2又告诉我加上to才是比较现代的用法。
所以,到底该用哪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