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What makes us different from women of past decades is our range of choices.
2)The women of the other team all came from London.
在例句1)中,这里的women说的是一个普遍的、广泛的“妇女”,是一个泛指概念,因此这里没有the来限定women。在例句2)中,这里的women表达的是一个明确的、特殊的妇女群体,是一个特指概念,作为读者的你是熟悉这些women的,因此这里有the来限定women。
3)In California, owners of mentally disturbed dogs are now paying for pet psychologists to help them.
4)The owners of the three dangerous dogs had to pay a fine.
例句3)中,这里的owners说的是一个普遍的、广泛的“狗的主人”,是一个泛指概念,因此这里没有the来限定owners。在例句4)中,这里的owners表达的是一个明确的、特殊的某些狗的主人,是一个特指概念,作为读者的你是熟悉这些owners的,因此这里有the来限定owners。
I feel very sorry for ______ people who have to live in ______ cities which they absolutely hate because they have no choice.
这两个空,答案都没有填定冠词。
问:我曾以为有后置修饰语的名词都是特指,所以都应该加定冠词the, 但是我最近看的书中的例子告诉我,并不是我以为的那样,我很迷惑,例1和例2中的women都有后置修饰语,应该是都限定了范围,特指,可是书给例1的women加了定冠词,说是泛指,我觉得和例2中的women中的区别,可能是,例2中的能够各个都认出来,而例1中的则不能,这难道是特指中的泛指吗?
而例3和例4中都有后置修饰语后置修饰语,只不过mentally disturbed dogs似乎是泛指,所以不能每个owner都认出来,而the three dangerous dogs似乎是特指,所以3个owners都能认出来,是这样的区别吗?我很迷糊。
最后内道题,觉得两个都应该加the, 可是答案给的都没有填。
拜托专家老师解惑!!!
换个角度来考虑?不妨想简单点:
总原则:可数名词的复数形式前面无需加the;不可数名词等同处理;
灵活运用:在上文已经提及某名词复数,或者上文虽然没有提及,但听着知道对方说的是什么名词复数的情况下,要从中(从该名词复数中)挑出几个,则该可数名词的复数前可加the,表特指,特指该数量内的某几个:some out of all。不可数名词等同处理
举例:
比如我给你介绍:我们学校有三所图书馆,此时用复数 three libraries即可。而在这three libraires中(上文已经提及这三所图书馆),有两所图书馆是英语系的,此时该用 the two libraires...
回过头,看这种理解能否解释你提出的那些例句(你这些例句如果是孤立的,没有上下文的话,属于听者已经知道或了解这个层面):
例句1-2很容易分析,按照你分析的即可,不矛盾:例句1类似上面提到的学校有三所图书馆,而例句2,不是“读者熟悉这些women”,而是读者知道说话者提及的那个妇女群体(the other team ---> 复数意义),在那个妇女群体中,有些妇女来自伦敦,如同上面说的三所图书馆中(the other team中)有两所是英语系的(from London)。
例句3-4也是同样道理,只是例句3的表述也要更改一下:不是读者熟悉这些owners,而是读者知道说话者说的是哪些恶犬,在这些恶犬中,有三条恶犬的主人要交罚金。
例句5,如果都不填the的话,那么就说明,上文没有提及过people和cities,而people全球超过80亿,听者也不清楚说的是哪些people;cities全球超过1万多,听者更不清楚这些people厌恶的是哪些城市。
总之,多多揣摩我给的学校图书馆的例子,应该多少会有所感悟。
一家之言,仅供参考;
勤查英英,必有所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