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ning public passions, members of Sun’s clique expounded on these issues, fist to podium, on street corners and factory floors.
这句话是否使用了某种修辞手法?又如何翻译呢?
注: 这里的sun是孙逸仙。
这句话的大概意思是:为了激发公众热情,孙中山的追随者在街头巷尾和车间厂房,站在讲台前挥手舞拳,宣讲对这些问题的看法。
members of Sun's clique 英语的原意是:孙氏朋党,但因在汉语里有贬义,特译为:追随者。
至于该句用了什么修辞法,我没有系统学过修辞,所以我也说不好。我觉得这就是作者的一种很自然的主观描述,她自己写的时候都未必意识到用了什么修辞法。关于修辞法,请熟悉修辞的老师和网友协助补充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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