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I took a trip to Japan last summer. 这里的to Japan 是作定语修饰trip呢? 还是作状语修饰take呢?
能否告诉我,您是怎么分析的,背后的逻辑思维呢?
如果to介词短语做状语修饰动词take,其逻辑意义就是把某物或某人带到某处去,例如,I took my son to the school. I took the books to the library. 如果你把你的句子中的to介词短语分析为状语,那么句子意思就应该是:我去年夏天把一次旅行带到了日本。你觉得这种分析符合逻辑吗?如果to介词短语不是状语而是定语,a trip to Japan, 去日本的旅行。took a trip to Japan就是从事了去日本旅行这样一项活动。二种不同的分析导致句子产生了二种不同的意义。导致不符合逻辑的意义的那种分析就是错误的分析。所以,关键是要把语法分析和逻辑分析结合起来。有时可能一个结构可以有二种不同的分析,不同的分析在没有上下文的情况下可能都是成立的。此时可以二种分析并存。但实际上句子都是有语境的,在一定的上下文语境中,可能只有其中一种分析符合语境,不符合语境的分析就必须摈弃。最后,简单的句子,例如你的这个句子,你已经百分之百理解了句子的意思,也知道这个句子没有错误,就没有必要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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