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w and steady wins the race.
这里的“slow and steady”是主语吗?如果是,为什么主语都是形容词?
谓语为什么要用单数形式“wins”呢?
还是说这个句子本身就是错的?
在下十分不解,恳请有识之士解惑。万分感谢!
Slow and steady wins the race.
黑体部分,就其构成来看,确实是两个并列的形容词。但是,这个词组已被用作习语。意思是 “稳健;稳扎稳打”,作为一个名词短语看待。作句子主语应视为单数意义,故使用 wins。
还有一种解释,就是看作“词性活用”,把形容词词组看作一个名词短语。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