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一句是2013年高考英语重庆卷的考题:
John invited about 40 people to his wedding, most of whom are family members.
它的意思是:约翰邀请了40个人来参加他的婚礼,其中大多数都是家属。
我不明白,主句与从句时态为什么不一致:我觉得定语从句应该用一般过去时 were 才对,但这里为什么用一般现在时呢?由于它是高考题,我想应该用一般现在时也是没错的。但用一般过去时也可以吗?如果可以的话,那两种时态的区别是什么呢?谢谢老师!
▲主句和定语从句可以使用不同的时态。例如:
Do you remember the people who we met in Italy? 你记得我们在意大利遇到过的哪些人吗?(《牛津英语用法指南》第三版494.3)
此句中主句用一般现在时,含义是“(现在)记得”,定语从句用一般过去时,含义是“(当时)遇到”。
▲在你的问题中,“邀请”是过去的事情,所以用过去时;被邀请的人中大多数在邀请时是 family members,现在还是 family members,所以定语从句中用一般现在时,不能用过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