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老师,您在http://ask.yygrammar.com/q-36472.html中提到“
for持续时间状语可以表示一个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前提是这个结果状态是事先计划或打算的,主语必须是人。例如:
She has gone to USA for 2 months.
这句话并非表示她去美国已经二个月了,而是表示她已经去美国了,打算在那里呆二个月。”
问题1:这里的事先计划或打算是从上面例句中看出来的,还是从它前后所处的语境中来反映的?即for持续时间状语表示一个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其前提能否说得更具体明确点?
问题2:我在一个教学视频有看到这样一个句子:I have come to Shanghai for 10 years.
按“for持续时间状语可以表示一个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的用法,这句的意思是不是“我已经来到上海,打算在这里呆十年”?但视频中的翻译是“这十年里我经常来上海”。这个翻译对吗?如果不对,正确的意思到底是什么呢?另外,如果要表达“这十年里我经常来上海”,常见的英文翻译有几种呢?谢谢。
你没有完整引用我的解答。
原则上,非延续性动词不能用for持续时间状语修饰。因为for状语表示的是持续时间,而非延续性动词没有持续期。但这个原则有一个例外,即非延续性终结动词表示的动作会导致状态的改变,这种结果状态是可以持续的。如果这种结果状态是主语在谓语动作发生之前就计划或打算的,则非延续性终结动词就可以用for持续时间状语表示这个结果状态的持续时间。主语必须是作这个计划或打算的人。例如:
He went to Beijing for two weeks. 他去了北京,要在那里呆二周。
I sent him out for one hour. 我把他打发出去,让他一小时后回来。
你问这种用法的前提,前提有三:动词为非延续性终结动词,主语有意志的人,for时间状语不是表示谓语动作的持续时间(动词不可延续),而是动作导致的结果状态的时间,这个时间是提前计划或打算的。
以上是指谓语动词表示的是事件意义。
I have come to Shanghai (regularly/once a month) for ten years. 这十年里我经常来上海。
这个句子的谓语come to Shanghai为习惯意义,不是事件意义。句子隐含一个频度状语。不应与我上述解答混淆。你看到一个句子,一定要首先判断这个句子表示的是事件、习惯还是状态,不要稀里糊涂的不加区分。
这十年里我经常来上海。
I have often come to Shanghai in/during the past/last ten years.
I have often come to Shanghai for ten years.
I have come to Shanghai regularly since ten years ago.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