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老师,关于现在分词作补充性质的状语,我有一些疑惑,所以斗胆提问,希望能够明确思路:
1)补充性的状语是否就是单独指现在分词所作的状语,只不过就是这个现在分词起到补充说明作用?
2)I am on to breakfast, meaning now I am going to have my breakfast.
meaning短语的逻辑主语是主句,那它修饰的也是主句吗,这样说是否逻辑有冲突呢?还是说它修饰的是系表结构?另外,有没有不修饰整句,而是单独修饰主句中某一个成分的情况?
3)I am on to breakfast,meaning now I am going to have my breakfast.
meaning短语可以转化为非限定性定语从句which means....,那非限定性定语从句也可以叫作补充性状语从句吗?
4)Granny Lan once told us she suffered a lot during the World II, losing her husband
and children.《剑桥英语语法》把losing叫作动词的补足语,是不是说白了就是补充性状语?
(我可能想的太复杂,头都大了,如果问的不好,还请老师见谅。谢谢老师!)
I am on to breakfast, meaning now I am going to have my breakfast.
= I am on to breakfast, which means now I am going to have my breakfast.
一个状语可能是修饰谓语动词的,也可能是修饰整个句子的,分别称为谓体状语和句子状语。
以上二个句子中,分词也好,which从句也好都是对前面句子作补充说明,没有这个补充说明部分,前面句子的意义也是完整的。
一个结构对句子作补充说明,是一种非限制性修饰关系。修饰句子也是状语。所以以上二句中现在分词短语和which从句都属于句子状语(sentencial adjuct).
分词作谓体状语时,分词的逻辑主语就是句子的主语。分词作句子状语时,分词的逻辑主语为前面句子的内容。有人把分词作句子状语(分词的逻辑主语为前面句子的内容)称为分词作补充性状语。如果分词状语,其逻辑主语既不是句子的主语,也不是句子的内容,而是另外的人或事物,则分词需要表示出自己的逻辑主语,构成分词独立结构,即所谓独立主格结构。之所以成为独立主格结构,是因为分词的逻辑主语是用主格形式表示的(现代英语名词的主格形式消失,代之以通格形式。但如果代词有主格和宾格之分,则需用主格形式)。
以上第二句传统语法分析为which引导非限制性定语从句,修饰整个主句。这里出现了逻辑混乱。传统语法认为定语是修饰名词或代词的。修饰句子的不是定语而是状语。which从句明明修饰句子而不是修饰名词,却把这个which从句称为定语从句,导致其体系不能自洽。问题出在定语从句这个名称上。传统语法对定语从句的定义是,关系词引导的从句。所以只要是关系代词或关系副词引导的从句,在传统语法中都叫做定语从句。但实际上关系代词which引导的从句不仅仅修饰名词,还是可以修饰形容词、副词、动词、从句、甚至一个段落。把关系词引导的分句称为定语从句,一开始就是一个错误,这导致了把修饰句子的which从句称为定语从句的逻辑混乱。
现代语法就是因为传统语法这种逻辑混乱而摈弃了定语这个术语。也没有定语从句这个术语。关系代词引导的分句就叫做关系分句。关系分句可以修饰名词,称为名词的修饰语。关系分句修饰形容词、副词,分别称为关系分句作形容词、副词的修饰语。关系分句修饰整个主句时,称为句子关系分句sentencial relative clause(夸克的称谓). 其实就是关系分句作句子状语。
现在你应该知道,传统语法把这种修饰整个主句的which从句分析为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是逻辑错误。这个which分句是修饰句子的,是状语,不是定语。但国内学习传统语法的人太多了,大家对此习以为常,不觉得这是术语使用错误,觉得没有必要修改术语。这种态度就是中国文化“差不多就可以了,不要苛求”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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