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柯林斯双解词典上把 in order to 当做从属连词,这个解释是否正确,那样的话 in order to 就能引导状语从句了,但事实上 in order to引导的句子都只是做状语而已,请老师解惑。
你知道in order to do 和 in order that从句 就可以了。没有没必要去追究 in order to是否是连词。
现代语法认为分句有非限定分句,所以不定式作成分就是分句,引导分句的就是从属关联词,现代语法叫subordinator. 翻译成汉语就是从属连词了。这是不同词典采用不同语法体系解释词类而导致的。柯林斯一定会用例句说明,in order to这个连词只能引导不定式分句。这样,该词典就自洽了。你只学了传统语法,没有学现代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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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order 是个介词词组,意为“以便;为了”。跟 to 没有关系,这个 to 是动词不定式符号。我们把 in order to 放在一起说,是对这个词组的误解。
没有 in order,不定式符号 to 照常存在。加上 in order 是为了强调目的。
I'd taken my phone off the hook (in order) to get some sleep.
我把电话听筒拿了下来,以便可以睡会儿觉。
《柯林斯英汉双解大词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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