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以下几个问题:
1.平常说的不定式作定语与被修饰词有四种关系,其中的动宾关系是不是就是《剑桥英语语法》中悬空不定式的第二种?可是书中说的第二种涉及到了定语前的形容词的问题,那么如果没有形容词的情况下,还算不算是悬空不定式?比如以下例句:
I have a lot of work to do.
I have a box to put the books in.
I have a chair to sit on.
2.还希望老师能详细讲解下《剑桥语法》中的悬空不定式第二种的用法。
由于个人水平的原因,我这里实在是有点没看明白,它的意思是在说:名词后作定语的不定式是否是悬空不定式,取决于不定式是否能解释名词前的作定语的形容词吗?然后说这样的形容词的形容词相对于那些表语的形容词更宽泛?
还有,以下是书中第二种悬空不定式的两个例句,我没看懂为什么第二句是错的,还请老师帮忙解惑。
That's a stupid book to set as a text for Year 1.
The book was stupid to set as a text for Year 1.
3.第三个问题是:书中说第三种是作动词的补语,我理解是不是就是在说作状语,只是把状语中的不定式的宾语放在前面作主语了?其中作动词be的补语实际上就是不定式作了表语,我这么理解对吗?
你的第一个问题:
平时我们所说的不定式作定语表示动宾关系是基于传统语法,分析比较粗糙。与悬空不定式有重叠部分,但不完全对等。这是二个不同的概念。《剑桥语法》悬空不定式的第二类主要指形容词作定语修饰作表语的名词,而形容词要求名词后用悬空不定式。如果名词前没有形容词,就不属于这一类悬空不定式的使用场合。你举的以下例子当然还是悬空不定式,属于该书第四类使用悬空不定式的场合,即动词have要求宾语后的不定式用悬空不定式。
I have a lot of work to do.
I have a box to put the books in.
I have a chair to sit on.
你的第二个问题:
《剑桥语法》悬空不定式的第二类,指悬空不定式的使用是名词前的形容词所允许的。例如:
London is an easy place to get lost in.
注意这个句子中不定式是补足easy的意义的。没有不定式,London is an easy place. (伦敦是个容易的地方。)这个句子的意义是含糊不清的。所以必须用不定式补足easy的语义,即伦敦是个容易让人迷失方向的地方。你可以与第一类场合即形容词作表语后接悬空不定式比较:London is easy to get lost in. 你可以清楚的看出,不定式是形容词要求的,而不是名词要求的。London is a place which is easy to get lost in. 这个例子告诉你悬空不定式的使用是作定语的形容词要求的。
This is a difficult book to understand.
这个句子与上个例句类似之处就是也可以转换为形容词作表语:This book is difficult to understand. 不同之处是,difficult即表示理解这个行为难,也表示书这个具体事物是一本difficult book.
That is a stupid book to set as a text for Year 1.
与以上二个例句不同,这个句子不可以转换为形容词作表语:
That book is stupid to set as a text for Year 1. (X)
这个例句告诉你,第二类场合(即作定语的形容词允许后面使用悬空不定式)适用的形容词要比第一类场合(作表语的形容词允许后面的不定式用悬空不定式)适用的形容词更为广泛(wider)。换句话说,适用于第一类场合的形容词都能用于第二类场合。但能用于第二类场合的形容词未必就能用于第一类场合。
顺便说一句,第二类场合的形容词+名词+悬空不定式主要用于表语位置。
你的第三个问题:
《剑桥语法》的语法分析体系既不同于传统语法,也不完全等同于夸克的现代语法。补语(complement)一词在该书所指范围比较宽泛,你需要从头阅读才能知道补语的定义以及具体场合补语指的什么。对你而言,不必去追究补语是什么,你只需知道第三类使用悬空不定式的场合,即有五个动词要求后面的不定式用悬空不定式。你只需记住这五个动词,以及这些动词的动词句型即可:be, cost, need, require, take.
记住下面句型:
This decision is for you to make.
The car cost $1000 to repair.
The dispute needed / required a great deal of tact to resolve.
The letter took me all morning to wr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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