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se areas experience the most earthquakes due to what lies beneath the surface.
翻译:由于地表下存在的物质,这些地区经历了最多的地震。
我的疑惑:
这里的most应该是many的最高级,表示数量最多之意,为什么前面会有the?
现在是the most,原来就是the many, 为什么many/most前面可以加定冠词the ?
这是错误吗?
假设有A,B,C,D四个地区,A地区发生过10次地震,B、C、D地区发生的地震次数分别是7次、5次和2次。那么四个地区的10 earthquakes,相对于另外三个 7 earthquakes,5 earthquakes 和 2 earthquakes 是最多的。你说四个地区中A地区的10 earthquakes是不是特指的?(即当我用the most earthquakes, 你知道我说的是四个数量的哪一个。即这是特指的)。10,7,5,2 这四个数字中10是最多的,因而是特指的。the不可省略,否则意思就变了,不再是最高级,而成了大多数的意思了。而我举的例子中相对于总地震次数24次,A地区发生地震的次数是最多的,但不是大多数发生在A地区,因为不到总数的一半,不能叫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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