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got my hair dyed red.中red是什么成分

I dyed my hair red.是主谓宾宾补。

I got my hair dyed red.前面是主谓宾宾补,后面的red是个啥?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最佳答案 2020-04-13 20:40

I dyed my hair red. 主动句中,red是dye的宾补。

My hair was dyed red. 被动句中 red是dyed的宾补。

I got my hair dyed red. dyed red为过去分词短语作got的宾补,其中red并不是句子层次的成分,而是过去分词dyed的主补。分析句子成分时,不再分词red, 而是把red和dyed作为一个整体——过去分词短语。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其它 1 个回答

刘永科   - 教育出版集团英语总顾问 & 英语系列图书主编
擅长:语法理论,语言学,文化背景

I dyed my hair red.

I got my hair dyed red.

在以上两句中,red 应该分析为修饰 dyed 的状语——结果状语。这样分析最合理。

如果把 red 分析为宾补,其缺陷通过第2句就显现出来了:

I got my hair dyed red.

这句,dyed 已经是宾补,red 还是宾补?两个宾补?之间是什么关系?

以下为个人观点:

下面我们分析两个句子,看看斜体部分作补语,还是状语?

(1) They married young.

(2) They found a dog lying dead on the pavement.

第1句:They married young.“他们年纪轻轻就结婚了。”该句中的young,在薄冰等语法书中认为是主语补足语。

首先,young跟主语和谓语都有一定的关系。那么,They married young. 所传达的信息重心是“他们年轻”还是“结婚年轻”?如果是前者,young跟主语关系密切,看作主补未尝不可。可是我觉得,句子表达的重心是后者,说明“结婚时间早,结婚年龄太小,早婚”。可以想见的是:Perhaps they are very old now, but they got married when they were quite young. 由此,把young看作状语修饰谓语动词married,表明结婚的时间,似乎更为合理。

第2句:They found a dog lying dead on the pavement.

本句a dog是found的宾语,现在分词lying为其宾补。那么,dead应作何种成分?该句中的dead,在薄冰等语法书中认为是宾语补足语。

如果dead也是a dog的宾补,即:lying和dead同为a dog的宾补。那么,dead跟lying是什么关系?是并列关系还是修饰关系?若是并列关系,那应该有and连接,词性应该一致才是。看来不存在并列关系,那应该是修饰关系。我以为,dead似应修饰lying更好,作方式或伴随状语。意为“躺在人行道上死了”。

状语的概念比较明确,其主要作用是修饰谓语动词的(也包括形容词、副词或整个句子),它表示动作或状态发生的“时间、地点、方式、程度、原因、目的、结果、条件、让步和比较”等,因此就有了“时间状语、地点状语、方式状语、伴随状语、程度状语、原因状语、目的状语、结果状语、条件状语、让步状语和比较状语”。而且充当状语成分的,范围也是最广的:副词、介词短语、不定式(短语)、分词(短语)、形容词(短语)、名词(短语)、从句等都可以充当句子的状语。


请先 登录 后评论
  • 1 关注
  • 1 收藏,2530 浏览
  • may52014 提出于 2020-04-12 15:30

相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