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词典,bamboo(竹子)和 rattan(藤条)可用作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但如何区分他们的可数性呢?比如下面这个句了:
Bamboo and rattan are types of cane. 竹子与藤条都属于带茎类植物。
很显然句中的 bamboo 和 rattan 是用作不可数名词的。请问它们用作可数或不可数有什么特点吗?如何区分它们的可数性呢?
▲关于 bamboo
1. 当 bamboo 泛指一般意义的“竹(子)”或指“竹材”时,不可数。如:
Bamboo is lightweight and strong. 竹子又轻又结实。
Bamboo is not a tree, but a kind of grass. 竹不是一种树,而是一种草。
We can make many things out of bamboo. 我们可以用竹子做成许多东西。
Bamboo produces an annual crop of cane. 竹子每年都能长出一批竹竿。
2. 当它表示具体的某些“竹(子)”或强调其种类,或指“竹杆”“竹棍”等,则可数。如:
He’s fishing with a bamboo. 他用竹杆钓鱼。
Look at the bamboos growing by the river. 你瞧生长于河边的那些竹子。
▲关于 rattan
至于 rattan 的可数性,《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四版认为 rattan 可用作可数名词和不可数名词;但《牛津高阶英汉双解词典》第六版、《朗文当代英语词典》、《柯林斯高级英语学习词典》第5版、《麦克米兰英语词典》等,却认为 rattan 只有一种用法,就是用作不可数名词。
▲关于你的句子
Bamboo and rattan are types of cane. 竹子与藤条都属于带茎类植物。
bamboo 在此用于泛指一般意义的竹子,不可数;而 rattan 前面提到,许多词典认为它只用作不可数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