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示曾到过某地必须用 have been to 吗

表示曾到过某地必须用 have been to 吗?

用 have been in (at) somewhere 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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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2020-03-12 00:01

have been to 表“去过某地”;have been in / at 既可表“曾在某地呆过”,也可表“一直在某地”。不带持续性时间状语是“已完成用法”,带持续性时间状语是“未完成用法”。请比较下面三个句子:

1. She has been to Wuhan (many times). 她去过武汉(很多次)。

已完成用法。可带或不带频度状语 many times(这种状语不同于持续性时间状语),表示“现在已不在武汉”。

2. She has been in Wuhan. 她在武汉呆过 / 住过。

已完成用法。没有带持续性时间状语,表示“现在已不在武汉”。

3. She has been in Wuhan for three years. 她在武汉已经住了三年了。

未完成用法。带有持续性时间状语,表示“现在还在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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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2 个回答

刘永科   - 教育出版集团英语总顾问 & 英语系列图书主编
擅长:语法理论,语言学,文化背景

严格来讲,have been to somewhere 和 have been in (at) somewhere,是不同的。这从介词就可以判断出来。

to 表示“去过某地;拜访过某地”。强调动作。

in/at 表示“在某地待过、住过”。强调状态。

这体现了 be 用于完成时的区别,尽管说话时都已不在那里了。

我认为,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互换的。例如:

你在纽约待过吗?Have you ever been in New York? 

你去过纽约吗? Have you ever been to New Y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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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小学渣

have been in/at表示在某个地方,可以与时间段的时间状语连用,如:
I have been in Beijing for three years. 我已经在北京待了3年了。

二者的区别,是由于介词不同。又因为这两个介词本身的意思不同才造成了短语意思的不同。

to 去 强调动作

in 在...里 在例句中表示在城市(北京)里

at和in 在这里是一样的,只不过in加大地点,at加小地点

明白介词本身的意思就可以区别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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