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ch are the fact, no one can deny them.
这句话为什么中间用 不用连词?
一个句子不是只能有一个谓语吗?
此句有两处错误:fact 应改为 facts;由于没有连词,逗号改为分号。
Such are the facts ; no one can deny them.
系动词是 are;代词是 them。所以 facts 是必须的。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改成分号,相当于并列句。Such are the fact ; no one can deny them.
这个算逗号句,我是这样理解的:两个句子如果比较短小,他们中间又有一些逻辑关系,比如说原因与结果,就有可能被写成逗号句,也就是被用逗号连接。但是尽量不要模仿。
说话人说:我就不想用,不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