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we can use it to force a settlement.我们可以用这个迫使和解。
是应该理解为目的状语:“我们为了和解可以用这个”
还是认为it和to force有主谓关系所以是宾补?因为it force a settlement好像也说的通呀、
use“使用;利用”是及物动词,接宾语,但不接复合宾语(即宾语+宾补)。“迫使和解”的行为是we发出的,it是利用的手段、方法或工具,所以不定式是目的状语。又如:
He used the straw to drink milk.他用吸管喝牛奶。(喝牛奶的是“人”不是“吸管”)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use sth to do中的不定式是目的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