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The postman emerged from his van soaked to the skin.
2.He woke up soaked with sweat.
请教一下老师,问题一:soak加'ed' 是把它当作过去分词作形容词看还是就是单纯的形容词?
问题二:第一句的soaked to the skin,如果是过去分词作状语为什么中间没有逗号?如果不是,那么它在句中作什么成分?
问题三:第二句和第一句同理吗?
1. The postman emerged from his van soaked to the skin.
2. He woke up soaked with sweat.
请教一下老师,问题一:soak加'ed' 是把它当作过去分词作形容词看还是就是单纯的形容词?
——把soacked 看作过去分词或分词形容词,均可。没有必要非要划分清楚。
问题二:第一句的soaked to the skin,如果是过去分词作状语为什么中间没有逗号?如果不是,那么它在句中作什么成分?
——soaked to the skin,是“分词短语或形容词短语作状语”,结果状语或方式状语,均可。加不加逗号,不影响是否作状语。这里,逗号主要是为了表停顿的。第2句也是如此。
问题三:第二句和第一句同理吗?
——网友说的同理,应该还是指语法作用和没加逗号。答案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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