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在类似结构The n/v-ing of sth中,使用上究竟有什么区别

如果一个单词既可以用作n,又可以用作v ,那么,我们经常会看到以下2种形式的结构表达,以单词 kill, cover, smell等为例:

The kill of sth 比较 The killing of sth

The cover of sth 比较 The covering of sth

The smell of sth 比较 The smelling of sth


在后一结构中,如上,killing,covering,smelling, 这些都是动词化的名词(verbal noun), 不是动名词。也可以说是动名词名词化了,其实就是名词了,

特征是:可以加上冠词,可以用定语譬如形容词修饰,有些可以有复数形式(譬如misdoing+s=misdoings),失去了动词的特征,不能带宾语,也不能有状语修饰成分,常常跟

一个of短语来表示动作的承受者。 (而动名词前面不可以加冠词,前面不可以有定语譬如形容词修饰等,动名词还具有动词的特征,可以直接加上宾语等)。


我的问题是:

The kill/cover/smell of sth 中,这些是纯粹的名词。

The killing/covering/smelling of sth 中, 这些也是失去了动词的特征的,已经动词化了的名词(不是动名词),其实就是名词了。

那么,这二种形式的名词,在类似结构The n/v-ing of sth中,使用上究竟有什么区别? 表达“含义”上究竟有什么不同?

在实际阅读中,经常遇到,这是多年来一直没有搞懂的问题,没有语法书阐述过,也找不到这方面的资料。


恳请专家老师指点迷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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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2019-05-29 12:04

verbal noun不是动词化的名词,而是名词化的动名词。

the smell of the fish中,smell是气味的意思,名词smell无法表示“闻”这个动作。既要表示“闻”这个动作,还要作主语,就需要用名词化的动名词:his smelling of the fish 他闻鱼的气味。

其余可以类推。

原则上,如果一个名词本身就可以表示抽象的动作,就没有必要用名词化的动名词,因为这是多此一举,是无病呻吟。但有时候在并列结构中,A,B,C三项并列,A,B二项都是名词化的动名词(因为名词无法表示动作意义),尽管C对应的名词可以表示动作,但受平行结构但约束,C可能也需要用名词化的动名词。这是特殊情况。

网友掌握以上原则即可,没有必要针对具体某一个句子,因为并非每个人的写作都是无可挑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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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Pupil07 提出于 2019-05-21 1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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