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reports that, when speaking, white communicators usually look away from the listener, only periodically glancing at them.
请问这句话如果不加逗号,可以写成什么样?谢谢老师!
三个逗号都不多余。第一个逗号提示that从句本身是个主从复合句。如果没有逗号,可能被误读为when speaking修饰reports,而that为指示代词。用了逗号则避免了这种误读。第二个逗号的使用是因为状语从句位于主句前,通常要用逗号和主句隔开,因为从句和主句是不同的意群。第三个逗号的使用是因为现在分词作伴随状语是非限制性状语,需要用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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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译文:他报告说,在讲话时,白人沟通者通常会把目光从听众身边移开,只是定期地看他们一眼。
(1)第1个逗号和第2个逗号为了把时间状语从句隔开。
(2)第3个逗号为现在分词作伴随状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