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 is having to warn against “extremely dangerous and extremely short-sighted”efforts to 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
书上的翻译是:他不得不作出警告,不要做出“废除金融条款”这种“极度危险、极端短视”的行动。
请问老师如何判断to 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是修饰“extremely dangerous and extremely short-sighted”efforts
如果从句子结构考虑的话:他不得不作出警告,不要做出 这种“极度危险、极端短视”的行动 ,以此来 废除金融条款。 这种理解可以吗?
He is having to warn against “extremely dangerous and extremely short-sighted”efforts to 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
【翻译】他不得不警告人们,不要以“极度危险和目光短浅”的做法,废除金融监管。
(原翻译“金融条款”不恰当,应为“金融制度”,引申为“金融监管”。所以,我重新翻译)
“extremely dangerous and extremely short-sighted” efforts to 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
从以上整个词组看,分两大部分:名词词组 + 动词不定式。
名词词组的中心词是efforts,引号部分是修饰语。
下面,我们看名词词组和不定式的关系如何?
名词后面跟不定式作定语,不外乎以下4种关系:
1. 主谓关系
2. 动宾关系
3. 同位关系
4. 动状关系(名词是不定式动作的时间、地点、方式、手段等。)
本句的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 跟efforts,应为“动状关系”。就是说:efforts是“手段”,意为“废除金融监管”所作的“尝试、努力”。即: dismantle financial regulations with these efforts。原句把efforts 理解为“行动”,我翻译为“做法”。
因此,网友的理解很正确:
他不得不作出警告,不要做出这种“极度危险、极端短视”的行动 ,以此来废除金融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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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网友的问题是如何判断to dismantle这个不定式是effort的定语,还是谓语动词have to warn的目的状语。
我的回答是要从二个方面来判断:
1 名词effort通常需要不定式作定语,来限制说明effort是哪方面的努力。没有不定式作限制性定语,effort的所指是不明确的,句义是含糊的。
2 不定式作目的状语时,可以在不定式前加in order表示强调。而本句的不定式前不可加in order.
因此,不定式是effort的定语,而不是谓语动词的目的状语。从翻译角度讲,将不定式翻译为汉语的定语更为妥当,不会造成读者的误解。网友的翻译则会产生歧义,误导读者,因而应该摈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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