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e been there twice和 I've gone there twice都表示重复意为,那么它们的区别是什么
前者是静态动词+表次数的状语是表已完成用法吗,重复事件不具有延续性了吗?
后者是瞬间动词+表次数的状语是表示未完成,表示重复事件可能继续延续下去是吗?
某些语法书的所谓“已完成”、“未完成”的说法具有很大的误导性,导致读者理解错误。
完成体或完成进行体表示状态或事件持续到说话人关心的某个时间之前。与该时间之后的情况无关。因此持续的状态或事件可能结束了,也可能未结束。重点是之前是持续的。
因此当一个动词不具有持续性时,就不能做持续性解释,不可以与持续状语连用。完成体的意义与动词的分类有密切关系,必须结合动词的分类来理解完成体的意义。
have/has been to不是静态动词,而是动态动词,等于have/has visited. 动态动词表示事件,可以是单个事件,也可以是多个事件,并没有事件在持续的意思。完成体+频次状语,仅仅表示事件在此前发生了几次,而不是事件在持续。
go 属于状态转换动词。状态转换动词的完成体表示状态转换的结果对后一个时间产生的影响,即他去了那里对现在的影响就是他现在不在这里。转态事件不可以和频次状语连用。例如,不可以说He arrived/has arrived home three times. The leaves turned yellow three times. 都是语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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