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Raymond Murphy《初级语法在用》中看到英式英语在表示去某些场所并具有特定目的的通常不加定冠词,如: go to work 去工作 / go to school 去上学
但又说 go to the bank,go to the cinema, go to the post office 却要加定冠词。
为什么呢?go to cinema 去看电影难道不对吗?或者还是约定俗成的用法?
如是约定俗成,那又如何区分去其他的地方时是否要加 the 呢?
还请老师帮忙解答,谢谢!
go to 后面接不带定冠词的名词,指的是该名词具有的功能。比如:
1. go to school. school 的功能是什么?所以这个词组的意思就是上学。where did you go to school?就是问你在哪里读的书。
2. go to hospital. hospital的功能是什么?所以这个词组的意思就是看病。
go to 后面接带定冠词的名词,强调的是该名词代表的地点。比如:
go to the school. 去学校(不一定是去读书,也许是去找人)
go to the hospital. 去医院(不一定是去看病,也许是去访友)
上述规则并非放之英语皆准,只适用于一小部分名词。曾有英语学习者“前仆后继”的在海外各大相关论坛提问,希望native speaker提供一份完整的、适用上述规则的名词清单,native speaker都觉得这是mission impossible。所以,我们只要见一个,记一个就行了,毕竟不多。
当 go to 后面接名词时,如果不是指去某个“具体的地点”,而是指去参加一种“日常活动”,则通常不用冠词。比较:
go to school 去上学(指日常活动)
go to the school 去这所学校(指去学校——指具体的地方)
go to bed 去睡觉(指日常活动)
go to the bed 到那张床那儿去(指去床那儿——指具体的地方)
但以上用法有两个常见的例外,那就是 go the cinema 和 go to the office。
按理说,go to the cinema 是指去看电影,指的是一项活动,而不一定是指去电影院那个地方,但这里的定冠词不能省略;同样地,go to the office 是指去办公室上班,指的是一项活动,而不一定是指去办公室那个地方,但这里的定冠词也不能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