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以前曾回答过此类问题。
1) 某些情况下,“定冠词+名词单数”是表示“类指”。如:
The telephone was invented in 1876. 电话是1876年发明的。
这里的“电话”是“类指”(指“电话”这种东西),并不具体指哪一部电话。
▲ 大多数情况下,“定冠词+名词单数”是表示“特指”。如:
The telephone needs repairing. 这部电话需要修理。
若这里的“电话”理解为“类指”,则意味着凡是电话都需要修理,这显然是不成立的。
2) 在实际运用中,“类指”和“泛指”的区分并不十分严格。比较:
① 定冠词+可数名词单数。如:
The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马是有用的动物。(类指)
② 不定冠词+可数名词单数。如:
A horse is a useful animal. 马是有用的动物。(泛指)
③ 复数名词。如:
Horses are useful animals. 马是有用的动物。(泛指)
▲ 不过,“定冠词+复数名词”却只能表示特指。如:
The horses are useful animals. 这些马都是有用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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