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请问专家老师,Linda in trouble 是把它看作“独立主格”作句子主语?还是,Linda 才是句子主语,介词短语in trouble 只是Linda的后置定语。但是我们的专家老师之前讲过独立主格结构必须有逗号,它起的是一个状语的功能。所以我认为独立主格不可以作主语。老师,您认为呢?
其次, 它相当于一个主语从句, Linda who was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是吗?
这个例句及解释摘自网上的文章:《浅析英语独立主格结构》作者马海明,2005年12月第6期第23卷
哪种语法更合理?非常感谢!
独立主格的主要句法功能是用作状语。但用作主语也是可能的,只是比较少见而已。
如《薄冰高级英语语法》第10. 54节(现在分词与动名词的比较)就列举了以下对比例句:
He saying he is sorry alters the case. 他道歉之后情况就不一样了。(saying 是现在分词)
His saying he is sorry alters the case. 他的道歉使情况改变了。(saying 是动名词)
上面的第一句显然就是独立主格结构作主语。
Linda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请问专家老师,Linda in trouble 是把它看作“独立主格”作句子主语?还是,Linda 才是句子主语,介词短语in trouble 只是Linda 的后置定语。但是我们的专家老师之前讲过独立主格结构必须有逗号,它起的是一个状语的功能。所以我认为独立主格不可以作主语。老师,您认为呢?
其次, 它相当于一个主语从句, Linda who was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是吗?
【答】网友这个问题,非常值得讨论。下面是我的看法:
1. “独立主格结构”,本身不是一个独立的句子,而是一种有着独立主语的非谓语结构,它附着在一个句子上面,具有修饰作用,用来修饰谓语动词或整个句子。在句中作状语,表示 “时间、条件、原因、伴随,方式或结果” 等含义。其位置比较灵活,放于句首句末均可。可以肯定的是,“独立主格结构”无法作句子的主语。
2. Linda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这个句子中,Linda in trouble 是句子的主语。Linda 和in trouble 缺一不可,in trouble 不是定语,不能转换为定语从句。它们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主谓关系”,很像“独立主格”中的“名词 + 介词短语”。但是,貌似“独立主格结构”,实际不是。我认为,由于Linda in trouble 表达的是一个“主谓事件”,这是一种省略的名词性从句,即主语从句。所以,可以转换为:That Linda was in trouble was the ample reason for my going there. (琳达有麻烦是我去那里的充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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