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 2003 it was ready for the people of St Petersburg when they celebrated the 300th birthday of their city.
请问:when引导的从句是状语从句还是定语从句?
In 2003 it was ready for the people of St Petersburg when they celebrated the 300th birthday of their city.
我认为这个when从句不是定语从句,而是时间状语从句。理由如下:
1 . 定语从句被主句分隔应该是限制性定语从句,由于主句比较短而定语从句比较长、结构比较复杂的情况下,以避免如果定语从句不后移而导致句子头重脚轻。例如下句:
The day will come when you will have to pay for all these bad things you have done.
The jade bracelet was broken that my father had given to me at the birthday party when I turned 18.
以上两句中的主语均为特指名词,需要限制性定语修饰,但谓语很短,定语从句很长,将定语从句后移至谓语之后,读者很容易将主语和定语从句关联起来理解。这就避免了句子头重脚轻。当谓语结构较长(如及物动词带有较复杂的宾语,或表语结构比较复杂等),会导致定语从句离先行词太远时,则不宜用分隔以避免误解的可能。
2. 如果when从句是2003的定语,为了避免句子头重脚轻,应该做的是in 2003作后置状语,这很容易就避免了头重脚轻。我们改动一下句子:
It was ready for the people of St Petersburg in 2003 when they celebrated the 300th birthday of their city.
这样,无论2003后是否有逗号,when从句都是非限制性的,因为2003年是日历中的一年,它的所指范围是确定的,只有一个2003年,不要一个限制性定语。因此,可以在when从句前加一个逗号。
It was ready for the people of St Petersburg in 2003, when they celebrated the 300th birthday of their city.
但这样的结果是,when从句就和主句谓语没有直接关系了,而仅仅是补充说明2003年是怎样的一年。这恐怕不是句子的原意。
3. 从语义上看,when从句与主句谓语is ready关系密切,还是与2003年关系密切?注意when从句的谓语是一般过去时。我认为when从句与主句谓语的关系更密切,即when从句是is ready的时间状语。
4. 正如我在以前的解答中引用生成语法的观点:时间状语从语义上可分为三类:指示性状语,日历类状语和与其他事件关联性状语。时间状语可以从不同角度描述同一个谓语动作或状态的时间,他们之间不必是互相修饰关系。因此我认为这个句子中的in 2003是日历类状语,而when从句是与其他事件关联性状语。正因为它们之间不是修饰关系,才可以将一个置于句首,一个置于句末,他们从不同角度修饰主句谓语is ready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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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个谓语动词只能有一个时间状语修饰,一个时间状语可以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表示时间概念的词语(即:单词、词组、从句)。
2. 这些表示时间的词语之间,可能存在着并列关系、同位关系或修饰关系(这3种关系必居其一),但不可以说“两个时间状语”,“两个时间状语”的说法,既不符合语法,也不符合逻辑。
3. 语法意义上的“时间状语”,不等于我们日常指的“时间”概念。
4. 一个动作的发生只有一个时间,不存在两个时间,这是逻辑的铁律。
5.在一个句子中,谁能找出既没有并列关系,也没有同位关系,也没有修饰关系的两个相同种类的状语?能找出两个“时间状语,地点状语,方式状语,原因状语,条件状语......”吗?
【注】两个时间之间,如果是“并列关系”,就叫“一个并列的时间状语”;如果是“同位关系”,就叫“同位语”,也叫“互为同位语”;如果是“修饰关系”,那么,其中一个必然是定语。
【回复曹老师】
1. Last year, he broke his leg 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
这句话:last year是修饰整个句子的状语,这类状语起统领全句的作用,类似Fortunately, Personally 等用在句首的副词用法。一般而言,很多副词或短语用于句首时,都有此作用。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 才是修饰动词broke。
如果把last year 放在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之前,那么,when从句就是定语从句(非限制性的);如果last year放在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之后,last year 就是修饰was playing。
2. In London, most people eat in Chinsee restaurants.
这句话:In London也是修饰整个句子的状语,这类状语起统领全句的作用,甚至统领整个段落,例如介绍“伦敦”的文章。in Chinsee restaurants 才是修饰eat的。如果把in London 放在句末,就是作定语,修饰 Chinsee restaurants。
以下3句是一样的结构,when 从句都是定语从句(非限制性的),不是状语从句:
1. He broke his leg last year 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
2. He broke his leg this morning when he was playing football.
3. The Second World War broke out in 1941 when he was studying in Beijing Universtiy.
句1和句2,把last year 换成了this morning,我想说明的是:last year 和this morning 一样,都表示动作发生的时间点。
【说明】现在,人们对“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有个认识误区,就是:关系代词之前必须有逗号。这不一定,这不是判断它的标志。判断非限制性定语从句的关键是,去掉这个从句后,主句是否有意义。例如上面的3句话,去掉红色部分,句子仍然有意义,没问题。加上非限制性定语从句,是对前面的时间作进一步描述和说明,让其具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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