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oy knelt ____ one knee, ____up the ____nuts.
A. with; picked; fell
B. on; picking; fallen
C. on; picking; falling
D. on; to pick; fallen
请教老师一下这题。这里的第二个空有点疑问。picking 和 to pick 的选择。选择 picking 是逻辑主语 the boy 主动做,而 to pick 是未做,将要做。看到句子的谓语过去时态,就觉 to pick不适合了。但是,如果 to pick 是表示目的呢?好像也适合句意吧。我猜想,是不是逗号的问题,没有 knee 后面的逗号能选 to pick 吗?感谢老师的解答。
位于句末的目的状语(不定式、从句或介词短语)绝对不允许用逗号隔开(除非前面是插入语)。这个句子有逗号隔开,不可能是目的状语,所以排除不定式。
即使没有逗号,也不宜选择不定式作目的作状语。理由如下:
1.kneel是跪着;kneel down跪下去。本句是“knelt on one knee"单膝跪着。
2.nut不是nuts,很多的坚果。
3.现在分词作状语,分词动作与谓语动词动作至少在一个时间点上具有同时性,而动态动词不定式的动作后于谓语动词动作,没有时间上的同时性。
试想以下两种情景:a. 男孩单膝跪在地上,同时捡着散落一地的花生/坚果(现在分词作伴随状语);b. 男孩跪在地上,打算或准备捡散落一地的花生(但跪着的时候实际没有捡,此时他在干什么呢?)(不定式作目的状语状语)。
显然,a情景符合逻辑,b不符合逻辑。
因此,即使句子中不用逗号,这个句子也不宜用不定式作目的状语。
但是,如果句子谓语改为knelt down(跪下去)并且去掉中间的逗号,则符合逻辑。不定式的动作发生膝盖着地之后。先跪下去,再捡。
The boy knelt down to pick up the fallen nuts.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The boy knelt ____ one knee, ____up the ____nuts.
A. with; picked; fell
B. on; picking; fallen
C. on; picking; falling
D. on; to pick; fallen
答:正如您所说,选择 picking 是逻辑主语 the boy 主动做,而 to pick 是未做,将要做。看到句子的谓语过去时态,就觉 to pick不适合了。……是逗号的问题。
我觉得没有 knee 后面的逗号能选 to pick ,但意思不同。picking表示伴随,而to pick表示先跪,然后再pi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