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说: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这肯定没问题。
但如果说: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这句时态有问题吗?
▲我跟二位的看法不同。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根据我个人的接受能力,我确实理解不了。我认为,这是一个时态错误的句子。
come 和leave 两个瞬间动词,表示的动作无法同时发生,瞬间动词只表示结果,不表示过程。两个人,一个“来到”,一个“离去”,是无法同时存在的,必须有先后。因此,如果用when引导从句,主从句的时态必须有区别,句意才能明确。
1. 如果我回来时他已离开,那么,主句的leave 须用过去完成时:
When I came back, he had left.
2. 如果我回来时他没有离开,那么,leave 可以使用一般过去时,因为didn’t leave 表示状态,变成了延续;既然leave 没有发生,就意味着stay。所以,这时的come和leave都可以用一般过去时。如:
When I came back, he didn’t leave.
3. 如果我回来时他即将离开,那么用was about to leave 或was just going to leave,例如:
He was about to leave when I came back home.
▲ 我认为:在含有when 的复合句中,瞬间动词的动作发生在延续动词发生的过程中,这是最基本的常识和规则,两个动作有一个重合的时间点。例如:
When I arrived home,she was cooking.
When she was cooking, she heard a knock at the door.
但是,两个瞬间的动作是不可以的,必须有先后。刚才讨论的句子,跟下面这个例子是一样的:
When he got to the station, the train left.
这个句子被判为错句。因为它表达的意思非常模糊,读者无法判断:他到达车站早,还是火车离开的早?他到底赶上火车了没有?
时态的目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告诉人们动词动作发生时的时间和形态吗?既然句子的表意功能都没有了,时态还有何用?
但是,如果说:When he got to the station, the train didin't leave. 则是正确的句子。
3. 这说明,在一个含有时间状语的主从句里面,两个瞬间动词是不能同时发生的,因为这样的语境只能靠想象出来,但不符合逻辑。
请问:如果come和leave同时发生,那该怎么翻译呢?可否麻烦二位翻译一下,好吗?
【回复蒋老师】我看到了您的回复,谢谢。
1. 请原谅我直言:我只相信语法规则,但不迷信某本语法书。即便是外国人写的语法书,我也要存质疑,我保留自己的看法。这就像国内权威的中文专家写的汉语语法书一样,照常有失误甚至错误的地方(我也是学中文的,我有根据这么说。)
2. 在一个含有when引导时间状语的复合句中,两个瞬时动词既然不能同时发生,那必然有先有后。既然有先后,那就需要用时态来区分。不然的话,就会产生歧义。当然,也有例外情况:如果两个动作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而且先后关系逻辑上明确,这时,都用一般过去时没问题,例如:
When I arrived home, I found the stove still burning.
arrived 和found 都是瞬时动词,发生的先后关系不言自明。肯定是先到家,后发现。这个时候无须用时态来区分。
3. 您引用的《朗文英语语法》:有时我们使用过去时和过去完成时必须十分准确,特别是用when的时候:
When I arrived, Anne left. 我一到安妮就走了。(即两个动作同时发生)
When I arrived, Anne had left. 我到达时,安妮已经走了。(即在我到达之前;两个动作先后发生)
第一个句子表示,我见到了安妮,不管时间有多短;第二句表示,我根本没有见到安妮。
我认为:以上表述非常牵强,感觉很不严谨。就拿这个句子When I arrived, Anne left. 而言,到底是谁的动作在先,我们从句子中不得而知。在现实语言中,我到达的时候,安妮要么走了,要么没走,不存在同时发生。如果按照 As soon as I arrived, Anne left. 理解,那意味着“我到达在先,安妮离开在后”。
如果把其中一个动词改为延续性的,那么,两人的见面才是符合逻辑的,例如:
When I arrived, Anne was walking out of the office.
When Anne was walking out of the office I arrived.
对于When I arrived, Anne left. 这个句子,在说话人都知道内情的语境中,也许存在。(比如:对方已经知道,安妮先于我到达时离开。)即便如此,合乎语法的表达也是不允许的,除非是口语或非正式英语。而我们探讨的则是合规的英语句子。
【补充解答】
我不赞同朗文的观点,但我对牛津词典的例句非常认可:
When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警察一到,人群就向四面八方散开了。
这个句子中的两个动作有先有后,其实,它不必通过when 表达出来,而是通过逻辑关系,也是通过逻辑去理解的。“警察来到”和“人群散开”,本身就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意味着先后关系,这时when 的意义就变得十分清晰。语法和逻辑,是研究语言的一对利器,语法解决不了的问题,可以通过逻辑去阐明。其实,以下说法都成立,不会产生歧义:
Because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After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As soon as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When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The police arrived, an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设想一下,如果没有了这层关系,那么,谁知道孰先孰后呢?例如:
When the storm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1. 如果人们事先得到了气象预报,那么,scattered 可能早于arrived。
2. 如果人们没有得到气象预报,那么,arrived 可能早于scattered。
【再复蒋老师】
我认真读了您这些句子,我相信它们的来源。我认为这些句子都不错,没有任何歧义。下面,容我作个解释:
They gave a big cheer when I finally arrived. 我终于到达时,他们大声欢呼起来。
(“我的到来”和“他们欢呼雀跃”有一定的联系,虽然不是直接的因果关系,但“我的到来”起码是“他们欢呼雀跃”一个理由吧。动作孰先孰后,显而易见。)
When Tweed arrived, he was shown into Fairweather’s office. 特威德一到就被领进费尔韦瑟的办公室。(我在前面的解答中也提到了类似问题:同一个主语发出两个动作,先后关系明确,主从句的时态不用区分。When I arrived home, I found the stove still burning.arrived 和found 都是瞬时动词,发生的先后关系不言自明。肯定是“先到家,后发现”。这个时候无须用不同的时态来区分。)
When his whisky arrived, he knocked it back in a single gulp. 他点的威士忌酒送上来时,他一口就把它喝完了。
(酒先到,方可喝。如果威士忌酒不到的话,他喝什么呢?)
When the great man arrived, the club’s manager personally escorted him upstairs. 当那位大人物到达时,俱乐部的经理亲自护送他上楼。
(同理,那个大人物不来到,俱乐部经理护送谁上楼呢?)
总之,蒋老师您提供的这些例句,跟两个没有任何关联度的动作:“A 到达,B离开”,不是一回事。
【再次跟蒋老师探讨】
蒋老师提供的这些句子非常好,主从句的时间先后关系都很明确。
He came rushing over when I fell. 我一倒下,他就冲了过来。
(“我倒下”跟“他冲过来”,含有因果关系)
I changed channels when the news came on. 新闻节目一开始我就换了频道。
(新闻节目“开始在先”,“换频道”在后,“换频道”可能因为我不愿看新闻。)
When I entered the room everybody stopped talking. 我一进屋,大家都不说话了。
(“我进屋”跟“大家停止讲话”,有一定关联,先后关系明确。)
The lights short-circuited when I joined up the wires. 我一接上电线,电灯就短路了。
(“接线”在前,“短路”在后。说明:不接上线哪来短路。)
I closed that bank account when I came to London. 我一到伦敦就把那个银行帐户取消了。
(“到伦敦”跟“取消账户”有一定的关联:可能出于业务的需要或安全需要。)
When he saw me, he took off in the other direction. 他一看见我就往另外一个方向躲开了。
(“看见”在先,“躲开”在后,关系明确,说明不愿见我。如果把时间反过来,意思就无法理解)
When he saw me coming he sheered off in the opposite direction. 他一看到我过来,掉头就走了。
(同上)
She left the room double-quick when I started singing. 我刚一开始唱歌,她马上就离开了房间。
(这个句子含有一定的语境。此外,double-quick这个词对“离开房间”和“开始唱歌”的先后关系,是一个很重要的提示语,如果没有double-quick,很可能是个歧义句。)
类似的还有:immediately,说明主句的动作先于从句之快。例如:
The light turned off immediately when I left the room.
有了immediately说明“我离开”在先,“灯灭”在后。如果没有immediately,则是个歧义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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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把问题扯得太远,我们回到讨论的话题:
如果说 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这肯定没问题。
但如果说 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这句时态有问题吗?
语义是内容,语法是形式,形式服务于内容。如果一个句子语义不明确,或者有歧义,这说明在表达上出了问题,也就是在逻辑或语法方面有错误。所以,语法书讲解一般过去式和过去完成时的时候,特别说明它们的区别。时间状语说明谓语动词发生的时间,与此同时,主从句的两个动词动作也存在着先后关系:要么同时发生,要么有先有后。除了用连词before, after, when 等表明这些关系外,再就是通过时态。若把这个句子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中的when换成before 或after,就没有任何问题。不换连词也行,由于两个动作的先顺序后没有任何关联性,那就通过时态体现。
最后,我根据自己上述解答的观点,重新改写这个句子,只用 when:
1. 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意思是:在我回家之前他离开了)
2. When I had come home, he left.(意思是:在我回家之后他才离开)
3. He was about to leave when I came home. (先回家,后离开)
4. He had hardly left when I came home.(先离开,后回家)
5. He had scarcely left when I came home.(先离开,后回家)
表面看,句4,句5 的主句虽然含有否定意味,但毕竟是过去完成时,动作早于从句的一般过去时。虽然时间差的太近了,但时态说明了问题。
6. When I came home, he was walking out of my house. (瞬间动词和延续动词并存,使动作发生的时间有重合点)
7. When he was walking out of my house, I came home.(同上。只是交换了主从句的角色)
8. He was walking out of my house when I came home. (本句的when语法书视为并列连词,不是从属连词。同样表达时间的重合点)
【说明】句6,句7,句8,之所以把leave 改为延续性动词walk,是因为leave在本句不能用进行时,因为它的进行时表将来。
【继续和蒋老师讨论】
我们前面讨论的一切,最后把分歧焦点集中在这个问题上:
“when从句 + 主句”:都使用一般过去时,而且主从句的两个动词都是非延续性动词(或叫瞬间动词、终止性动词)—— 问题:①两个动作能否同时发生?②如果不同时发生,那么孰先孰后?
我坚持认为,《朗文英语语法》这个观点,很牵强,不严谨。
以下为《朗文英语语法》的观点:
有时我们使用过去时和过去完成时必须十分准确,特别是用when的时候:
When I arrived, Anne left. 我一到安妮就走了。(即两个动作同时发生)
When I arrived, Anne had left. 我到达时,安妮已经走了。(即在我到达之前;两个动作先后发生)
第一个句子表示,我见到了安妮,不管时间有多短;第二句表示,我根本没有见到安妮。
▲《朗文英语语法》(Longman English Grammar),L.G亚历山大编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薄冰校订。这本书我的书橱里有,但我从没阅读过。据说,里面有一些错误,具体是原文错误还是翻译错误,不得而知。
▲我再次重申我的观点:
1. arrived和left同时发生的可能性是不存在的,这两个动作没有时间上的重合性。因此,朗文说两个动作同时发生,是不符合逻辑的。
我的理由是:“到达”和“离开”只表示结果,没有过程。有先有后才是符合逻辑的,单说“离开”这个词,它意味着不在现场,它只表示结果,没有过程,它不等于was walking away。既然不在现场怎么见面?如果两人见了面,那一定是“到达在先,离开在后”。然而,朗文括号却说:即两个动作同时发生。
2. 其次,When I arrived, Anne left. 这是一个歧义句。仅凭这句话,两个动作孰先孰后无法判断,因为两个动作之间没有任何关联性,无法提供足够的语境和逻辑推断。
关于这个问题,前面您提供了大量的例句,而且每个例句的两个动作都有关联性,先后关系明确。但是,“When I arrived, Anne left.”这个句子,实在看不出谁先谁后。
3. 也许,朗文语法的目的是为了比较,只不过选择的例句不合适。如果选用这个例句:
When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警察一到,人群就向四面八方散开了。我会双手赞成的。
4. 从属连词when引导的句子,其动作和主句的动作,时间上可以重合,但有一个动作必定是延续的。如果主从句都是两个瞬间动作,肯定有先有后,完全重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讨论到此为止】
到目前为止,我不改变自己的看法。但是,我也试图给《朗文英语语法》的这个观点,提供一个可能的理由,就是:“先入为主”或“定势思维”。
1. 所谓“先入为主”,就是作者在写这个句子之前,先确定了“我到达在先,安妮离开在后”这个概念。“先入为主”往往带有人为因素。
2. 所谓“定势思维”,就是作者认为,先说的动作先发生,后说的动作后发生。如果这样的话,我们把主从句的位置调换一下:
Anne left when I arrived. 这句话该怎么理解呢?时间先后能否逆转?
翻译:“我到达时安妮刚离开。”可以吗?
最后,单凭《朗文英语语法》的这个证据,恐怕说服力不足。如果再有一本语法书也能阐明这个问题,才能令人信服。而且这两本语法书的作者不能是同一个流派,之间没有渊源关系。或者,词典上注明when可以有as soon as 的用法,这也能说明主从句动作的先后。但目前没有一本词典注明有此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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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说: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这肯定没问题。
但如果说: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这句时态有问题吗?
回答如下:
(1)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时间状语从句用一般过去时态,主句用过去完成时态,表示,主句动作在从句谓语动作之前就发生,完成了,意思,在我回家之前,他就离开了,即我回家的时候,他已经离开了,我回家时候,没有看见他的人了。
(2)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时间状语从句用一般过去时态,主句用一般过去时态,表示,主句动作在从句谓语动作同时或者几乎同时发生,意思,在我回家之前,他就离开了,即我回家的时候,他离开了,我回家时候,我还能看见他的人了。
补充回答:
首先,蒋老师解答和刘老师解答都非常经典,也都非常有深度,都非常到位,都非常道理,看得出来2位对英语语法造诣都很深厚。而且都非常谦虚值得敬佩,也很值得人学习。我要向2位老师学习!
请允许我冒昧总结一下以上2位老师解答观点供其他老师和网友们参考,如果不妥当之处,还请谅解并指正.谢谢!
蒋老师所给出例句语法观点以及句子所表现特点:
(1)2个动词在一前一后发生,且主句的主语动作发生的时候,主句主语也发生了,且从句主语还能看得见主句主语,即主句主语在从句主语所能看见视野范围之内,认为这时候引导时间从句的连词when 相当于as soon as 用法,即从句动作发生的时候,主句动作也在发生。
When I came home ,he left
(当我到家时,他离开了,但是还看得见他的人,说明以走出家门,但是走得还不是很远,还在视野范围之内,还看得见。)
When I came home ,he had left
(当我到家时,他离开了,但是看不见他的人,说明走得还很远,已经不在所能看见的视野范围之内。)
(2)后面给出的例句,有些句子主句主语和从句主语相同,且动作有明显的先后关系,这个时候用when,有些具有不同主语,根据逻辑关系,也表现明显动作先后关系,这个时候用when引导时间状语从句.
They gave a big cheer when I finally arrived.
我终于到达时,他们大声欢呼起来.(主句和从句都为过去时态)
刘老师对所给出例句语法观点以及句子所表现特点:
(1)认为2个瞬间动词,在没有一定逻辑关系来显示出动作先后,应该使用过去完成时态来体现出动作先发生。既主句动作先发生,主句应该使用过去完成时态he had left,从句应该使用一般过去时态when I came home.
When I arrived, Anne was walking out of the office.
(解析:当我达到的时候,Anne正走出办公司,主句用进时态,表示动作正在发生,也能体现出来,从句主语动作发生时候还能看见主句主语,表达语言场景非常鲜明,也非常形象,生动)
When/while Anne was walking out of the office I arrived.
(解析:从句用进行时态,当Anne正走出办公司这个期间,主句动作发生了,表示从句动作正在发生的这个期间,主句动作也发生,表达语言场景非常鲜明,也非常形象,生动。)
He was about to leave when I came back home.
(解析,句子使用be about to do,正要做某事情,来表示2个动作都在发生,这时候WHEN=at this time/at that time.)
When I arrived home,she was cooking.
(解析:以上属于 点线结合或者 点线重合结构,即从句为瞬间动词,主句为延续性动词)
When she was cooking, she heard a knock at the door.
(解析:以上属于 线点结合或者 线点重合结构,即从句为延续性动词,主句为瞬间动词)
(2)如果主句主语和从句主语相同,且根据逻辑(原因,条件等)关系能显示出动作有明显的先后关系,这个时候从句和主句都可以使用一般过去时态,不需要用过去完成时态来体现动作先后,即主句动作在从句动作之前发生。
When the police arrived, the crowd scattered in all directions.
警察一到,人群就向四面八方散开了。
(解析:刘老师认为,警察到达和人群驱散存在有一定逻辑关联关系,动作先后已经很明显体现出来,因此不需要用过去完成时态来体现动作先后。因此从句和主句都用一般过去时态.)
As soon as I arrived, Anne left.
“我到达在先,安妮离开在后”。
(解析:由于连词as soon as 已经体现出从句先发生,主句动作后发生的特点,因此可以都是用一般过去时态。因此不需要过去完成时态加以说明动作先后了。)
最后我总结我个人不成熟或者不一定正确的观点如下:
建议提问者把蒋老师和刘老师2种语法观点一起采纳,因为他们观点站在不同语法角度和不同层面都是正确的,都是有道理的!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请随意打赏。你的支持将鼓励我继续创作!
我找了一点资料,供刘老师、蒋老师参考:
《朗文英语语法》原文第9.29.1节(可能跟蒋老师的章节不一样):
The patient died when the doctor arrived .(i.e. the patient died at the time or just after the doctor arrived )
The patient had died when the doctor arrived .(i.e. the patient was already dead when the doctor arrived )
【柯林斯英语语法系列:9.连词】2.4节:
从句、主句是简单过去时的动作时,when-从句的动作先于主句:
When Tweed arrived, he was shown into Fairweather's office. 特威德到后,就被领进费尔韦瑟的办公室。
When they took the baby from me to clean her up, she let out a couple of good screams. 他们把女婴从我这里抱去清洗时,女婴用力地大叫了两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