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天前 回答问题
1. 两者都可表示“完成”,有时可作为同义词通用。如:The writer has completed [finished] his novel. 这个作家已写完了他的小说。The pupil completed [finished] his homework early in the morning. 这学生一大早把家庭作业做完了。2. complete 除表示一般性的“完成”外,还强调一切完备,没有欠缺的地方,尤其指通过填补失掉或缺陷的部分来配齐或完成(此时不能用 finish 代之)。如:I need one more stamp before my collection is completed. 我再需一张邮票就可以把我的邮票配齐了。She completed her set of dishes by buying the cups and saucers. 她买了些杯碟把她的一套碗盏配齐了。3. finish 在用于下列场合时,一般不用 complete 代替:(1) 后接动名词,表示“结束”或“做完某事”时:Have you not finished speaking? 你还没讲完吗?注:当 finish 之后的动名词带有宾语时,有时可省去动名词(如果意义清楚的话)。如:He has finished (doing) his work. 他把工作做完了。(2) 用作不及物动词,表示“结束”或“完成”时:He didn’t finish in time. 他没有及时完成。The meeting will finish at 3 o’clock. 会议 3 点结束。(3) 用过去分词作表语,表示“准备好了”“做完了”时:At last she is finished too. 最后她也做完了。(4) 表示消极性的完成时:finish a meal 吃完饭 (比较 complete a meal 做好一顿饭)finish a book 读完一本书 (比较 complete a book 写完一本书)
6天前 回答问题
The news is surprising. 这消息很惊人。The man is surprised. 这人很吃惊。是的,上面的第一句也可以用人作主语:The man is surprising. 这个人让人感到很吃惊(可能是指他的言行举止等让人感到吃惊)。又如:The boy is disappointed. 这孩子很失望。The boy is disappointing. 这孩子使人失望。
2024-12-30 09:06 回答问题
这是个有意思的问题。我查了手头的许多词典都没有查到类似《朗文语法》中 this elect body 的用法。下面的截图来自《韦氏词典》,这是我查到的相对比较全的用法:
2024-12-24 13:30 回答问题
同意好题老师的看法,这种用法比较少见,但我仍赞同大彭老师的分析,我觉得可以分析为定语从句的倒装,为此我找到了一些相关例句:1. 下面一例摘自《新英语语法》(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英语语法)p533:2. 下面一例摘自《当代高级英语语法》(精装版) p1175:
2024-11-18 23:26 回答问题
以下内容摘自2008年出版的《牛津袖珍英语语法》:最新出版的《麦克米伦高阶英汉双解词典》在 that 词条指出:that 可以用于代替 which, who, whom,同时给出相关例句:We haven’ t met the people that live next door. 我们没碰上过住在隔壁的邻居。
2024-11-17 12:16 回答问题
提供马克-莱斯特《英语语法与用法手册》中的相关介绍:
2024-11-13 19:08 回答问题
同意千千老师的解答。我在葛传槼等人编的《简明英语惯用法》中找到了一个后接不定式的例句:
2024-11-11 08:31 回答问题
1.通常所说的双重所有格,它指的是将 -’s 所有格与 of 所有格结合起来一起使用。如:a friend of my father’s 我父亲的一位朋友a photo of Mr Smith’s 史密斯先生的一张照片that son of Jim’s 吉姆的那个儿子出现双重所有格的情况,主要是因为在一个名词前通常只用一个限定词,例如在son一词之前,我们不能同时使用that和Jim’s两个限定词,即不能说Jim’s that son,而只可说that son of Jim’s。2.用好双重所有格有以下几点需注意:(1) 受双重所有格修饰的名词通常不能是专有名词或具有独一无二性质的名词,如不说 Jim of Mrs Smith’s / a father of Mary’s,可改说 Mrs Smith’s Jim / Mary’s father。(2) 受双重所有格修饰的名词通常不能带定冠词,但可带指示代词this, that, these, those,表示某种感情色彩(如赞赏、厌恶等),如不说 the masterpiece of Tom’s,但可说 this / that masterpiece of Tom’s。(3) 双重所有格中带-’s所有格的名词通常应是确指的,如不说 a brother of a friend’s,但可说 a friend of my brother’s。(4) 双重所有格中带-’s所有格的名词通常应是有生命的,如不说a window of the room’s,应改为a window of the room。
2024-10-26 10:31 回答问题
依我看,就两句话:权威媒体的文章是学习语言的好材料,但不是判断语言正误的标准;权威辞书的内容不是学习语言的好材料,但是判断语言正误的标准。我们手头没有国外图书语言文字的质检资料,下面列举部分国内图书和媒体的情况。最近在国内权威网站“人民网”上读到过一篇题为《莫言等作家作品被"咬文嚼字"挑错部分错误曝光》的文章,其中被曝光的就包括有阿来的《尘埃落定》、张平的《抉择》、张洁的《无字》、徐贵祥的《历史的天空》、柳建伟的《英雄时代》、麦家的《暗算》、贾平凹的《秦腔》、迟子建的《额尔古纳河右岸》、周大新的《湖光山色》、刘醒龙的《天行者》、毕飞宇的《推拿》、莫言的《蛙》等。附人民网文章截图(网址:http://culture.people.com.cn/n/2013/0508/c172318-21405739.html)再看看文汇出版社的《重生2》,差错率高达10.94%!10.94%是个什么概念?那就是每10个中就至少有1个是错!更多出版物的语言文字的差错问题,大家可以到“中国质量新闻网”去搜一下,多了去了,下面再列举两例:
2024-10-25 15:33 回答问题
我在 Swan 的 PEU 中找到了依据,网友的句子应该选 A,选 B 是错误的。比较了一下,胡老师的分析与 Swan 的解释比较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