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哪里还不理解?因为理解了,按照中文的行文习惯说出来就是:普通话最终成为国家音标切实可行的声音模式。也就是说,在各种发音方案中,普通话最终“一统江山”。注意:Mandarin(满大人)原指清朝的官话。但普通话也可称为Mandarin。所以原句是指清朝官话,还是国语普通话,要看原文背景。如果是汉字王国,则应该指清朝...
回答于 2022-11-06 22:53
先说结论(其实你自己稍微回想几个句子,就知道你是对的):习惯上倒装、可以倒装不等于必须倒装。下面的句子都是可接受的:Everybody comes here. The New York TimesAnd Martha comes here. The New Yorker再说原因:其实我们可以换个角度看问题:中文可以直接用“有”表明“存在”。比如...
回答于 2022-10-24 20:52
你是不是觉得on notice,一定要把“正式警告”或者说“警告”两个字翻译出来才对?on notice 可以是警告(warn),也可以仅仅只是通知(be told about sth)。取警告还是取通知的含义,视具体语境而定。不但要扣工资,还要“通报批评”,则已经含有警告的意味。既然是“美国人”犯的错误,那我们就搬来美国的新华字典韦氏来看看on n...
回答于 2022-10-23 21:21
scalar可以翻译为“标量”,其实实际使用中理解为“等级”比较好。现代句法学(syntax),因为要让语言易为机器所理解、所翻译(类似编程),会“借用/引入”一些原本数学、物理方面的概念。你的这个scalar就是linguist频繁使用的概念之一,经常用来对比某组词语义的强弱(语义等级 semantic scalar),从而推测交际中的隐藏含义...
回答于 2022-10-23 20:24
思考:come to me 和 come over to me 意思有什么区别?答:要表达的意思没有区别。不加over-->平铺直述干巴巴;加over--->表达生动化,形象化。所谓over,其核心含义就是“跨越”——不是跨越一段时间,就是跨越一段距离。涉及over的任何意思,都离不开这一核心含义。come to me,无论你从哪里出发,怎么来我这里,都一...
回答于 2022-10-21 16:58
写作就是翻译,翻译就是写作。你提到这些例句都是出自讲英汉写作的书,所以这里的改写是针对中英文思维的异同来写的,不是在“玩”句型转换的游戏,而是解释中英文思维习惯的不同,导致的行文差异。中文遣词,喜欢用(强势)动词(动态语言);英文造句,喜欢用抽象名词(静态语言---弱动词+抽象名词);所以中译英的时候,就...
回答于 2022-10-21 16:10
虽然把某地看着一个点,可以用at,但是这个“点”是有要求的,多半是指建筑(building)。如果是城市,除非像黎老师说的那样,只是中途停留,否则还是要用in. 见朗文字典的截图:虽然学校前面也可用at,表示求学,但学校(school、Oxford并不属于city)毕竟给人的感觉是建筑群(building),而不是一座城市:一家之言,仅供参...
回答于 2022-10-20 23:52
因为sunday除了做名词,还可以做形容词。这里的 the Sunday roast,Sunday是形容词,不是名词。这也是标准的名词片语形式:the (指示词)+ Sunday(形容词)+ roast(名词)一家之言,仅供参考;勤查英英,必有所获!
回答于 2022-10-18 22:24
wrap one's arms/legs/fingers around sth 就是“抓住某物”的意思。因为自行车是装在盒子里的,所以这里的意思是这些装有自行车的盒子中,我抓住了其中一盒的一角(一个盒子有四个角)。黑色星期五是有很多促销活动的。首段提到了advertise,证明自行车正在促销。再加上要等口令(口哨),然后蜂拥而上,很可能是限量供应,...
回答于 2022-10-18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