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桃夹子网友:我和你分享一下我的个人理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1. Three years has passed before we know it. 这句没错。因为before know it是个客观状态,主句要用现在时,包括现在完成。如果用过去式或过去完成,应该这样:Three years (had) passed before we knew或got to know it. 请看这句:You’re interrupting...
回答于 2021-06-05 07:53
这个逻辑没有问题。意思是和这个学校类似的其他学校有130多个,这个学校是其中之一。其实这里的others = schools.
回答于 2021-06-03 13:35
1.为什么介词后加的成分叫做“宾语”呢?你看一下宾语的定义:objects are nouns or pronouns that complete the meaning of verbs and prepositions. 使动词和介词意思完整的名词或代词为宾语。至于这种成分为什么叫宾语,这样需要问语法学家了,不过探究这个没意义。这就犹如你问我日本为什么叫 “日本”,怎么不叫“本日”呢?...
回答于 2021-06-03 13:31
为何现在分词的完成体只能充当状语,而不能充当定语和补语?是否根据语义用过去分词来代替?答: 因为现在分词完成体一般表示发生在主句谓语动词发生之前,一般用过去分词当定义或补足语。但要表达叶子 fall 的这个动作发生在 saw 之前,应该怎么用才好?答:按语法规则,你可以说:I saw the leaves fallen. 就可以表示fal...
回答于 2021-06-03 08:04
a desire to do sth.英语就是这么搭配使用的,不会在这里省略什么。意思是开始有抓耳挠腮的想法。应该指售货员尴尬的表情,可能客户问的问题他自己也不清楚。
回答于 2021-06-02 15:38
我的语感也是这样,作者的解释没错。如果不是只有她一个,要用冠词。你见过在总统前加a 的吗?因为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总统。XXX,a teacher in XX university 这指的是某大学的一位教师,大学里有很多老师,他/她其中一位。但也要看语境。在强调职务时,省略冠词。如: 北大教授季羡林多年前去世了。Mr Ji Xianlin, Professor...
回答于 2021-06-02 12:56
似乎没有见过这么用的,常看到的是,make a/the situation + adj 结构。英语是有习惯搭配的,这对非母语的人是个难点。最好的学习方法是用你所见过的。有时自己推理容易出错。这就犹如,可以说tomorrow night, 但不能推理yesterday night. 类似的太多了。学外语的难点就是犯了错,如果没人告诉你,你自己当时是不知道的。随...
回答于 2021-06-02 12:46
这个也太简单了吧。用在机构名称里on 一般是about的意思,in 表示方面。 如: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Human Rights
回答于 2021-06-02 08:53